一、劳动关系分类管理
1. 明确三类用工关系
劳动关系:需签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法》全部保障
不完全符合劳动关系情形:需订立书面协议,明确报酬、休息等基本权益
民事关系(如承揽、合作):按双方约定执行
2. 灵活用工形式扩展

包括临时工、兼职工、外包工、平台接单人员等,企业需在协议中明确标识具体类型
二、社保政策重大调整
1. 取消户籍限制
灵活就业者凭身份证即可在就业地参保,医保报销实现异地实时结算(如跨省务工人员可直接用电子社保卡结算医疗费)
2. 缴费方式灵活化
养老保险分12档(5013元至25065元基数),可随时调整档位
医疗保险需按固定基数(5013元)连续缴纳,断缴超3个月将失去报销资格
3. 年限与退休调整
最低缴费年限逐步提高至20年(1990年后出生者需每年多缴3个月过渡)
养老金计算新增激励:每多缴1年增发1.2%
三、合同规范核心要求
1. 必备条款

工作内容、地点、时间及工作量标准
报酬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及构成(含基本工资、奖金等)
2. 协议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平台企业需为接单人员提供书面协议范本
3. 特殊群体豁免
实习生、超龄返聘人员、非全日制用工等无需重复参保,企业仅需购买意外险或签订劳务协议
四、企业合规要点
社保代缴:可通过有资质的平台代扣个税并开具6%专票
风险规避:禁止将劳动关系伪装为合作,否则需补缴社保并承担赔偿
如需具体协议范本,可参考人社部发布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书面协议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