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须签合同的情形
1. 全日制劳动关系
若灵活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接受考勤管理、按月固定发薪等),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双倍工资赔偿。

2. 非全日制用工的特殊规定
每日工作≤4小时且每周≤24小时的非全日制用工,法律允许口头协议,但书面合同更利于维权。
若实际工作时间超过上述标准,可能被认定为全日制劳动关系,需补签合同。
二、不签合同的风险
对企业:可能被追缴社保、支付工伤赔偿(如昆明某公司因签劳务合同被判赔30万),或面临双倍工资赔偿(最长11个月)。
对劳动者:难以主张社保、加班费等权益,工伤需自行承担。
三、实操建议
1. 区分用工性质
临时性、项目制岗位可签劳务合同(如装修师傅)。
核心岗位或长期用工务必签劳动合同。
2. 保留证据
即使未签合同,保存考勤记录、工资转账凭证等可证明事实劳动关系。

3. 退休返聘注意
未领养老金+接受公司管理的退休人员,仍可能被认定劳动关系。
四、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0条明确建立劳动关系需订立书面合同。
非全日制用工允许口头协议(第69条),但书面合同更安全。
建议根据实际用工情况选择合同类型,避免因“形式灵活”导致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