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判定标准
1. 存在雇佣关系
若签订劳动合同、参与考勤管理或企业承担社保义务,则按"工资薪金"计税
例:长期聘用的技术顾问按月固定发放薪资,需代扣社保→按工资计税
2. 临时务关系

单次结算、无考勤要求、凭发票支付报酬时,按"劳务报酬"处理
例:临时搬运工、设计翻译等一次务
二、灵活用工平台的特殊处理
1. 劳务报酬模式
企业直接支付个人时:
? 收入≤800元免税
? 800-4000元:扣800后×20%
? ≥4000元:扣20%后×20%-40%税率
2. 经营所得转化

通过合规平台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时:
? 可享受核定征收政策(税率通常0.5%-2.5%)
? 按"经营所得"申报,平台代缴税款
需注意:若被税务认定为虚假转化(如无真实业务),仍需按劳务报酬补税
三、实务操作建议
合同签订:明确约定用工性质(劳务协议≠劳动合同)
票据处理:劳务报酬需个人,经营所得由平台开具
风险提示:灵活用工平台若未履行代征义务,支付方可能被要求补扣个税
> 灵活用工可能涉及劳务报酬或经营所得,关键差异在于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及税务登记方式。建议根据具体业务场景选择合规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