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安部颁布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定,对于建筑物内的消火栓、防火门、卷帘门、灭火器等设施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定期进行维修和维护。具体内容为:每月保养数量以每个区域的管理人员人数计算;对故障部位进行技术改造,对故障部位进行消火栓、防火门、卷帘门、灭火器等设施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并记录运行状态;每年至少对上述构件进行一次保养和检测,对于已出现明显异常现象的构件应立即更换。对于维护保养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维护保养时间与质量。按照《建筑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消防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应注重加强建有内部消防站建设和维保能力的建设两方面。内部消防站所需配备的防火涂料、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设备应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规划设计技术规范》要求,并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协议或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履行保养义务等。
1.完善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与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沟通协商,制定具体的维保管理制度,明确维护保养责任和维护责任。对物业服务企业或消防管理部门不定期开展消防设施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维保责任,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检查消火栓、防火门、卷帘门、灭火器等设施保养和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进行维修作业并将维修记录保存。经维保人员查验确认符合维修保养要求后填写《保养记录表》,并及时进行维修和检测。对已不能正常使用却没有及时进行维修和检测或未按规定做好登记记录或者无完整维修记录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联动的消防设施进行保养或者维修时可以责令其立即进行维修或者更换损坏的部件。由业主委托的建筑维修企业应当对维护保养所需费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核意见书,报主管部门备案等。按照规定履行维护保养义务。根据《消防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建筑、民用建筑使用单位对其管理的人员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责任,进行消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其中: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是:经培训合格并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上岗资格;参加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发放《消防安全责任合格证》且持证上岗的人员;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完成培训教育及考核的相关事宜;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培训内容包括消防知识培训、操作技能测试等方面内容。对未持证上岗的物业服务企业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人员要督促其依法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培训合格并取得《维护服务许可证》后可承担相应岗位职责并纳入管理范围;并根据培训考核情况进行相应的报酬结算;定期开展维保应急演练工作等活动达到使其熟练掌握消防设施操作使用方法、维护保养责任等制度的要求。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员+专职维保人员”组合模式,形成相互配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和技能演练工作;负责登记本单位维保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维修、维护保养情况;定期
2.加强人员培训和消防知识培训活动开展。
对于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宣传和培训,是维护保养人员应当做好的基础工作。首先,从员工自身的角度出发。将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定期开展,针对不同项目设计不同的培训课程。针对不同类型的员工采取不同类别的培训方式。例如针对重点单位的员工必须要有相应的基础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只有经过基本技能培训和考核合格方才可以上岗。其次,应重视消防知识宣讲。消防安全常识和操作技能,是有效开展消防工作的基础。对于日常工作中的每个人都应该会做且必须会做。例如要做好消火栓系统、卷帘门系统、疏散指示标志系统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调试及日常维护等。通过在日常巡查中了解每个人的基本情况下可以做到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并予以解决。另外需要注意: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应按照《消防法》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常态化宣讲管理。
3.组织开展各类火灾演练。
为进一步提高消防应急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高火灾扑救能力。定期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演练。针对物业服务企业,为避免业主因消防知识淡薄,不懂操作与安全常识问题发生,物业服务企业可采取组织召开消防技术培训及应急演练的形式,以确保员工对消防逃生技能的熟练掌握,确保遇到火情时能够迅速进行处置。同时组织消防技术人员应定期检查并保养灭火器;针对不同等级的火灾设计制作符合建筑火灾事故特征火灾设计、检验和设计相关标准。针对有相应灭火救援设备、器材进行保养并进行调试使用。根据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对本单位提供的所有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包装上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抽查。检查是否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对检验合格的构件、配件采取必要的保养措施;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修复或更换;对不合格的材料及零部件进行处理并进行检验。当消防设施出现故障时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更新或者修复。保证正常使用在消防设施上以保证消防设施处于完好有效状态;对不能保证正常使用或者影响灭火救援使用的器材应按规定更换;对不合格产品要责令其停止使用并限期改正;对符合使用条件的应予以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及维修管理;未按规定进行安装的;已停止使用仍在运行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进行维修与保养后方可投入使用;消除威胁时应重新检测和维修不合格器材装备导致失效的情况发生。对火灾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且拒不整改的单位不得投入使用或者验收;已经投入使用的项目在使用后应立即停止使用或者处置,防止其复燃。确保火灾时各项消防设施处于完好状态的行为可以看作是一种对消防器材的保养与维修行为,而且对于维护保养费用是以投入产出为原则进行计算的体现在维护保养及维修费用的投入上所带来的投入是可以保证的,只要是可以进行成本投入,具体还是根据具体条件而定!对于一个企业来说
4.加强企业内部消防安全教育,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消火栓、防火门等设施完好有效。
开展一次防火培训,强化人员技能。对新入职的员工应组织其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要求其熟练掌握本岗位的防火知识和灭火应急知识,熟悉扑救初起火灾、处置火灾及日常自救疏散技能,掌握报警技巧,并掌握消防设施等相关知识。定期组织开展灭火应急演练作业。重点加强对员工消防安全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培训后的考核验收,将考核结果作为上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加强内部消防站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设施设备保养情况排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确保内部消火栓、防火门等设施完好有效;及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维护工作。将重点巡查项目纳入日常检查范围;检查记录存档备查。定期开展消火栓压力检测,对于需要更换的部位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置换。对于消火息报警灯信号存在不正常情况下,首先应当将报警功能切换到手动模式下,其次再切换到应急照明系统状态。再次启动后立即关闭所有灭火器出口阀门打开消防栓放水灭火,再次关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再次启动时必须将手动按钮调至优先位置并接通电源后方可继续工作。如仍无法实现自动报警功能的,消防部门要及时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切换至手动系统的故障状态中操作设备切换到手动状态。灭火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功能而未能启动自动灭火系统(包括开启/关闭)的按照设置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