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单位面积人力成本是指物业服务企业为了保证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节省成本开支而按一定的标准对物业单位面积内(包括地上部分和地下部分)从事管理工作人员所需进行的劳动内容及支出的费用。单位面积内人力成本是体现在其每个月的工资总额之中,主要包括工资以及各种福利等支出。企业可以根据所提供建筑物类型和产权关系情况等,确定不同标准的薪酬档次,并按规定使用劳动定额或相应比例发放基本工资。其中包括各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各种福利基金以及住房租金(免征)以及职工教育经费等费用;也可以按一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物业管理企业必须保证所提供建筑物内住宅服务用房的所有权和管理权,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使用劳动定额(最高不得超过标准工日或每人每天工作小时数)进行管理;必须对住宅小区内住户进行必要的服务,同时保证各住户都能够享受到优质、高效、方便而又舒适的服务。

1、物业管理费用中主要包括物业小区内住户的水电煤气、治安巡逻等开支,以及公用设施维修养护和管理服务等费用。

这些费用可以通过物业管理费收取来实现。如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一些治安巡逻支出、公共设施维护、清洁、垃圾处理等支出、日常管理的开支等。住户日常费用支出的标准是按照物业管理区域公用设施设备和日常运行维修费计算。其费用支出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不得随意增加、降低标准和增加费用。要有合理依据、科学合理、以节约为目的不浪费材料及重复加工、消耗能源及其他资源。主要有:水电煤气方面:在住宅小区内实现全覆盖有统一规划、统一价格,收费按标准执行的原则,各住宅小区内用电和用水、用气实行“一费制”(即不高于当地燃气价格)并实行用户阶梯收费制度,根据用户数量收取或按实际收取。

2、对于需要引进的大型机械设备按照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5%-10%交纳各种保险,并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监督。

电梯按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0%交纳电梯安装保证金,业主委员会有权对其进行维修保养。对所有的设备按其正常使用情况提出维修、更换或新装及更换机械设备的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或支付。因业主拒绝提供修理、更换新机械设备或不能正常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应由物业管理企业承担。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是使用单位自己出资购买的,应当在租赁协议中明确约定;已租用部分由业主支付租赁费和管理费等费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保障。其他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养护费用。其他支出由业主委员会确定金额,其交纳方法为:经物业管理委员会同意,可交纳;业主大会决定缴纳;可在收取部分作为管理费支付、物业管理相关利润等其他合法收入。一般规定:住宅小区物业单位面积人力成本中包含了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等这些费用。

3、小区维修基金是用于小区维修等项目的专项资金。

根据相关规定,维修基金是由物业管理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向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征收并管理的专项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专项维修基金应当专户存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不得挪作他用。业主大会决定动用专项资金的,应当及时进行表决。决定由有关小区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在没有专户且业主只有一名时,要由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大会按照房改时的标准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提取。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向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和公布。但是,有一笔或者多笔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的可以一次性提取使用,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4、社区维护、治安保卫、绿化养护等各种公共基础设施维护,以及临时办公用房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的安装;

绿化养护、美化亮化、绿化、修剪、养护等。根据《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物业小区服务收费,除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外,还应实行市场调节价,不能由企业自主定价。企业要依据合同约定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定期向业主提供服务。服务收费,应当实行收支两条线预算管理。物业收入一般按以下几种情况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作为收入项目:如安置小区移交房产开发单位后提供商品房开发项目所需资金和房产增值收益部分为销售收入予以扣除项目后应留余额作为利润或亏损,并根据需要提取专项资金用于职工教育经费、职工福利、补助和提取住房公积金等开支;物业出租产生的收入按有关规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另外,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对房地产开发项目采取税费优惠措施实行部分减免政策,如契税、房产税等;对居民出租住房免收房屋租金;用于职工教育经费开支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其他费用。

包括:安全设施费用;水电气维修、维护费用;环境卫生管理费用;垃圾清运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等事项。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并及时公开各项费用开支明细及收支情况。定期向业主公布各项费用开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确保住宅小区正常运行。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须将物业管理区域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选聘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期限内的服务事项、内容等事项,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企业。上述各项目的经费标准为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合同总价款8%,计缴当年物业服务费(含专项维修资金);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不得超过10元人民币;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平均单价不超过7元)作为物业服务单位每月的收费标准。在具体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还应同时计算以下费用:按双方约定的费率、收费标准执行的费用及应上缴的基金支出;未移交资产产生的折旧和有关税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相关费用。并向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书面告知所收取的各项费用情况以及缴纳有关费用支出单据的相关凭证资料,如果属于专项维修资金范畴须在专款专用账目内列支;对应承担的义务一并转付给管理服务对象。其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执行、不能自理的自定。物业服务内容不属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行为规定以及不能按规提供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承担相应义务或者赔偿责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所得收益归业主所有;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住宅维修资金;法律和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 er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事项等五项支出应当经专户存储部分列支渠道;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其他支出除外。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住宅使用条例》等有关规定向业主大会提交书面报告并接受其监督。建设单位逾期未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时,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终止商品房交付使用,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争议;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

6.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和程序文件规定,并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同意后可自行确定的其他费用。

物业管理服务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业主收取的费用。按规定比例交纳。其目的是保证小区内各项服务得以顺利进行,业主享有良好的物业服务,避免物业服务质量不高,费用不合理地使用,业主拒绝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等情况发生。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下列原则确定:一是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收费高低及其与物业服务收入之间的关系确定;二是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缴纳水平以及使用需要等因素综合确定;三是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分摊。业主应按照规定交纳的相关费用及相应比例分摊所得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费标准以建设单位缴纳或者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确定;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依照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办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经费等支出;专项维修资金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从专项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