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业主朋友,大家好,我是你们的会计老师。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发现很多业主在工程结算和会计核算时没有正确处理好人工成本与工程费用的关系。造成这种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一是成本与收入直接对应关系不同。二是与人工直接相关的成本应作为本期工程费用处理。三是应在“利润表”中反映的人工、费用支出等应归属于“其他收益”,而不应计入当期费用。

一、从本期发生的工程费用项目来看,工资、奖金、福利等与劳动直接相关的成本支出应该作为本期工程费用处理。

一般情况下,与劳动者直接相关的成本,包括工资、奖金、福利等,应作为本期工程费用进行税前扣除。例1:某业主为生产混凝土水泥砖和水泥砂浆项目,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期间,工程结算价款75万元。其中:建筑工人工资46万元、特种作业人员工资20万元、材料及辅助材料成本50万元、辅助设备和工具成本90万元。另有劳务费用60万元纳入成本核算。业主按照相关规定将上述工程费在“应交税金”科目中计入当期其他收益20万元(按日计算的应交税款)。

二、从业务发生条件来看,与人工相关的费用支出,例如:

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费用支出,不属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直接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支出。企业对人工支出进行分类,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况:属于直接经济利益流出的:本分类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人工直接支付的现金支出;属于本企业应付的材料或者加工费用支出。

三、应在“利润表”中反映的人工、费用支出等应该归属于“其他收益”。

工程费用的支出,按照“职工薪酬”核算,人工成本应当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入“其他收益”。从上述分析可知,人工成本不仅是一个费用发生额,而且还包括一项工程项目的成本。因此,工程项目的“其他收益”应按规定核算。但应注意的是,工程项目“其他收益”应按规定计入“资产处置收益”项目中。因工程项目的资产处置产生的收入也应当核算为“无形资产转让收益”项目的收益。在实务中,有的业主为了使“其他收益”归属于“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从而将工程项目“其他收益”核算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从而使工程支出将与收入直接对应关系,而与工程项目不应发生混同或偏离等现象。

四、结语

《企业会计准则》第28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确定成本中各种费用的名称。按照实际发生的成本确定各种费用的名称和数额。因此,无论什么情况下,成本中的各项费用的名称都要准确。总之,不论发生多少费用,只要发生的是人力成本就应当作为工程费用核算,而不能单独核算人工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