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成本是建筑企业的核心成本之一,占整个企业总投入的比例大概在8%左右,与其他产品相比处于较低的水平。但是建筑行业劳动强度大,劳动力成本一直都是建筑企业的核心成本之一。目前企业主要采用“劳动力-材料成本-人工成本”体系,其中以现场劳务人员最多。由于施工项目都是要在现场作业,所以工地上的工人数量多也会带来一定的劳动强度。所以企业在管理时就会将人员划分成不同工种等级(一班/五班)对应使用不同工种,但是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工程施工中临时用工较多且用工流动性大,也存在着一定的用工风险。如果按建筑行业最主要采用劳务分包形式承包的现象:劳务队伍以包代管、劳务分包、挂靠施工等形式为施工提供场地,劳务人员也需要进行社保登记、劳动合同签订等,这些都是建筑企业比较常见的经营活动。劳务合同和用工均属于劳动关系范畴,因此劳务收入与工资收入同时缴纳个税。

一、公司工资薪金支出

以劳务用工形式承包,企业需要支付给工人的薪资是由项目公司发放,一般不涉及社保缴费。根据不同的项目,公司发放的薪酬会有所不同。一般以项目总承包方或分公司进行计算。如:某建筑企业承包了一个项目,其承包形式一般是工程包或者劳务承包。

二、建筑企业福利支出

建筑企业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也会为现场劳务人员提供各种福利补贴,如:劳保用品补贴、伙食补贴等,这些福利补贴均属于劳动关系范畴并同时缴纳个税。企业为员工提供的这些福利补贴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项目完工后按照工程合同结算工资的一次发放;二是一次性发放的一次性奖金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时,按税法规定,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除“加班工资、误餐补贴”和“加班收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在税务机关进行检查时企业将实际发生但是未按规定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处理而不向员工发放的支出不属于免征个税的项目。

三、工程项目管理费用和工会经费支出(工资薪金成本)

工资薪金支出在建筑企业中属于成本的一种,但是在实际的施工中,由于项目管理费用和工会经费对建筑企业的影响程度不一。一般来说,大部分项目都是由工区自己出一部分资金来对施工人员进行管理。这部分费用通常与项目管理费、材料费、工程进度款等科目一起记入工程项目部成本和工会经费里了。这些费用实际上占到了企业总支出的比例在8%左右,其主要用于支付施工人员工资薪金及其他福利等费用以及职工福利等支出。比如,某施工企业为每名员工建立了集体宿舍、食堂及员工餐厅、理发室等辅助设施,并购买各种书籍或工会工作服装及设施费用合计人民币260万元,用于集体宿舍、食堂和宿舍内环境整治、水电维修等活动。另外,该单位为员工提供各种文体用品购买及服务支出、通讯花费共计人民币32万元,用于职工通信费用支出等等。

四、项目风险损失和费用减免支出。

为了应对市场环境,为了项目能够持续发展,企业就会承担一定风险。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事故损失,这部分损失会由公司承担,项目如果出现经营状况问题和风险,也会通过一定方式予以弥补。但项目如果发生工伤,那么公司一般都会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由于公司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或费用减免支出,所以这笔支出也需要在项目内进行合理计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