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资不能抵扣个税,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对于企业来说,首先应该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处理,然后再按照自己需要的程度来进行抵扣。可是现实生活中还是有一些人不明白这么一个问题,那就是如果员工自己购买了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险费应该如何处理呢?什么情况下需要抵扣个税?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就具体说一下。职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务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包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对其个人支出额不超过工资、薪金所得总额20%的部分,为扣缴义务人扣除;超过部分,按照20%的比例向加收利息或者现金股息、红利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福利费

福利费包括职工离休、退休费,职工生活补贴,职工食品补助,营养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职工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职工医疗补助费,困难补助费及其他福利费。福利费支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确定其扣除标准。扣缴义务人按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福利费扣除标准与月平均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相衔接;低于平均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按实际发放福利费用计算,不得在实际税负中加计扣除。案例分析:员工自己购买了一个电饭煲,该电饭煲的进项税额可以用于抵扣个税,但是由于该产品主要用于公司食堂或者是员工集体宿舍,所以该电饭煲实际上是一个用于个人的电器产品。

2.职工保险费用

扣缴义务人向个人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在扣除个人缴费部分后,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上述规定可以理解为:对于已经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员工,其个人支出已按照规定在工资薪金和其他所得中扣除社会保险费的费用,可以税前扣除(这里说到:企业缴纳各项社会保障金额)。这里所说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等项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2号)规定:对企业为职工发生的与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保险费(以下简称社会保险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为本单位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注意这些情形员工与单位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是无法抵扣的。所以对于员工自己办理的公积金也需要注意一些细节。

4.差旅费

差旅费开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员工出差,这一项支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据实扣除;另一种是员工出差的时候购买了一些特产,这一部分的支出也可以全部计入员工的差旅费中。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需要根据职工工资薪金和其他所得来进行征税,如果超过限额一定费用可以扣除。如果不超过限额进行缴纳个税。以上是关于人力成本怎么确认和企业发生的费用能抵扣个税的问题,这些问题大家一定要关注了,千万不要错过啊!

5.其他

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领取离休费时,一次性全额扣除。注意这里的一次性全额扣除并不是说购买了一年以内的福利费都可以享受,而是包括一次性领取的离休费,包括一次性慰问金、因公出差津贴、安家费、探亲车费、公休日带薪休假补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贴、丧葬补助费等。具体有哪些问题可以咨询公司会计或者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