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可以参加社保,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不少企业会存在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现象,那么企业要怎么做好人力成本呢?哪些情况下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呢?人力资源成本是指企业为了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所开展的综合业务成本。简单来说,就是为了达到降低本单位的整体运营成本,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尽可能为公司提升绩效做好服务之外的各种成本(如培训、福利、薪资考核、奖金、公积金)。人力资源成本中具体包括个人社保费用,但是个人社保是由单位缴纳至个人账户的。如果不包含也是可以报销单位承担社保所产生的开支。
1、按照“工资总额与社保缴费基数之和”的60%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企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经登记后,方可为其职工交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包括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
2、按照“工资总额与社保缴费基数之和”的70%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A.社保费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本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不含政策性因素(如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及其他合理的劳动报酬,不包括福利费等;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工资总额,不含劳务报酬;按照上述规定申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单位承担。而职工医疗保险费则需从单位代扣代缴全部费用之日起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注意的是职工个人必须按规定全额交纳医保费,企业不得代员工或亲友缴纳。
3、按照“工资总额+社保缴费基数”的80%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包括了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并对低收入人群和工伤职工建立了补充保险制度。虽然社会保险关系着每个人的利益,但在实践中企业不主动缴纳社会保险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因此企业可以适当地为员工自愿缴纳社会保险,这样员工也就不会因为企业不给缴纳社会保险而影响自己的生活水平和企业经营业绩。而企业与员工的权益是平等地获得同等权利的,同时也是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具体税收管理过程中仍有一些问题需要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