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工作中,人力成本是一个经常会出现的名词。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都会有一定成本。但究竟到底包含什么内容,很多企业却搞不清楚。今天咱们就来详细看看人力成本都包括哪些内容?

一、工资薪金

在大多数情况下,企业发放工资薪金时,均会涉及到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即全年一次性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和兼职等所取得的所得,均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企业所得税中,工资薪金支出是一种经常性开支。由于我国实行了个人工资薪金制,企业也会为员工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保。所以工资薪金支出应是企业发生的合理成本。工资薪金属于企业成本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也是企业发生最多的成本之一。但我们也要注意到,有些小企业在实行劳务派遣责任制,就会出现劳务报酬被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将其并入工资薪金中扣除;如果是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会直接计入管理岗位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这样可能导致公司需要承担个人所得税税款风险。

二、社会保险缴费

社会保险缴纳费用包括五险一金,企业需向职工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保险费,个人不用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是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医疗其中就包括工伤保险费。它主要是由企业缴纳,个人不缴纳。个人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一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利率按照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期商业贷款利率,即2.35%执行,最高不超过购房总价的30%。同时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企业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货币资金。贷款利率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执行,但最高不得超过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自2011年4月1日起,实行住房公积金基准利率。

四、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劳动报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当然,对于上述的其他项目,税务机关有不同规定。企业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符合税法规定的可按照税法要求进行扣除;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对劳动合同没有约定不明确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五、工资福利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是指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为职工支付且不属于工资薪金范畴的各项费用。包括劳保用品、住房补贴、节日福利、福利性支出等。一般来说,企业会将工资薪金和福利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在税前扣除,而将税前扣除部分计入工资薪金所得。

六、职工教育经费(学杂费、培训费)及员工福利支出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实施各种培训而支付的费用。学杂费包括:教育机构为员工提供的各种职业培训,以及由学校组织的教学和试验用资料费用。培训费用主要用于提高员工素质或技能、进行新知识的学习等活动,包括开展学习活动,教师讲讲课训练,学校组织的学习和检查,职工技术论文、技术鉴定,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种专业培训(或进修)等。教育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用于非货币性支出。职工福利支出包括为保护职工利益发生而支付给个人或者单位的福利。其中按规定应由企业支付、应由个人负担和与工资无关的费用是指企业向从业人员或职工支付的福利费、工会经费等。#人力成本#企业用于员工福利支出,是指职工薪酬、福利费、工会经费等企业用于福利所需支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有关人员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3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工资薪金及各类津贴征收管理办法〉和〈解释〉的通知》(国税发[1995]7号)规定企业支付给个人、职工以及与其有关之薪酬等有关的各项费用中,不包括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或者法定补贴范围内的补贴项目等。上述费用均应计入当期工资薪金总额或职工薪酬支出范畴;实际支付给个人以及未向企业发放而从个人、集体所取得而发生但与工资薪金收入合并一起支付时计入当期企业损益有明显区别的收入。不属于工资薪金支出部分必须在税前扣除;对于已实际发生且不属于生产经营活动中合理支出内者;应列入成本费用核算范围但允许在税前扣除且费用列支合理数量内的项目。因此,不得作为利润计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另外应当根据取得收入多少按照规定计提个人所得税;如果员工福利所用项目与工资有关且符合税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作为福利费税前扣除。包括以下费用:加班工资、加班费、年终奖、福利费、防暑降温补贴、生育津贴以及按国家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