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成本是指企业为满足业务需求,向员工提供的各种服务及支付的费用,是企业为满足自身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而发生的直接和间接支出。在企业日常工作中,企业人员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他们在为企业服务的过程中也会发生一定程度的支出。人力成本一般按照工资总额进行核算。其主要作用是体现企业以自身人力资源为中心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付出的劳动成本,从而为判断职工工资水平提供依据,为企业制定有关薪酬政策提供支持。与其他费用不同的一点是,人力成本既不应计入销售费用,也不应计入管理费用或财务费用。

1、各种劳动人员工资

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各种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本分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工资福利费支出和职工工会经费支出。其中,基本工资作为基本组成部分包含在各员工发放的基本养老金中,岗位薪级与技术等级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或工作内容等因素进行评定和确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工资》第四条规定,企业为本单位新招用员工而支付给其提供劳务的各种劳务报酬也应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绩效月薪或岗位年薪等薪酬制度在很多行业中被使用。具体情况参见《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薪酬管理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6号)等政府有关规定。

2、各类福利支出

福利费是由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给本单位职工的一种福利。福利费一般可按以下方式分类:①、按规定发放给职工的节日或法定休假日补助费:企业向职工支付的各种补助、津贴,包括节日补助费、救济期间或因公出差津贴、公出旅游期间的旅费、疗养补助、慰问金、困难职工生活补助费等;②、按规定支付给职工的救济费: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并发放给企业的救济费。

3、员工福利补助费

企业为保护和改善职工福利,为履行企业对员工的义务而发生的费用。包括:职工福利费、伤残津贴、护理补助、因公出差的交通费、食宿费、伙食补助费以及企业为职工提供的特殊困难补助资金。“福利”是人们对人的基本需要或对某种物质利益的保护。“补助费”又称“生活费”、“薪金费”等。其包括伙食补助费、房租(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职工交通补贴、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各种补助项目。职工福利补助是职工福利费用的一种,职工福利费用是指国家规定的职工福利支出项目,是指职工因公外出发生的费用以及为职工供给工会经费或职工福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伙食补助费、交通补贴、通讯补助费、住房补贴等住房津贴项目。企业应根据本企业员工情况与福利有关事项确定是否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