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的“三大账”里,我们常常会提到人力成本。是企业的主要营运成本之一,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或间接向雇员支付的费用。一般以税金及附加形式体现,企业在发生期间计入营业外支出中,在本期发生的人工成本已计入其他业务成本时,不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是指为发生于费用化时期内单位所发生的、与经营活动相关、按照规定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各项支出。这些支出包括利息和违约金;必要的资本性支出(直接为职工支付的各项城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一、员工工资
工资是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全部劳动报酬,是员工所享受的基本劳动条件的总和。计算公式为:工资总额÷工资(不含奖金)×80%=(劳动者税前工资)×实际发放天数。员工工资一般按年度进行核算。公司发放给员工工资的基数不包括福利性福利以及公积金。如发生工资变动时,应将该变动项目的金额调整为企业当期所实际支付的职工薪酬。
二、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费包括职工工资薪金、职工福利及补充保险(含补充医疗保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防暑降温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工资薪金核算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5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发放给职工的工资薪金、职工福利及补充保险(含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按照规定在职工福利开支范围内列支,但不得超过本企业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由于上述部分为福利性支出,计入营业外所得,在计算职工福利费时,一般将其作为员工福利计入企业当期管理费用。
三、社会保险费用
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从经济上讲,如果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不能满足企业经济发展需要,就要增加基本养老保险,而不能仅限于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不能满足职工个人收入的要求,则可以用工资总额以外的其他收入补充。企业应当根据工资总额,按照本企业的实际经营业绩以及财务状况合理确定社会保险缴纳比例。在实际操作中,应当以职工工资总额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计算出来的社会保险费应计入企业当期成本。
四、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企业为执行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差旅费支出。差旅费、伙食费、城市维护建设保险费以及职工福利费等。企业的差旅费实际由职工福利费负担,不包括因公出差所发生的费用,但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时需要支付的差旅费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五、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指企业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修理费及管理费等,按费用性质可分为:广告宣传支出型、广告主委托费用型和咨询服务支出型。企业发生广告宣传支出型费用可以直接从营业外支出中扣除;广告宣传支出型费用不需要与其他业务成本分开核算;业务宣传费通常指为了完成公司生产经营目标、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而支付的各种社会公共服务;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的人员工资、差旅费和办公费等;广告费按使用对象可分为:用于销售的产品和提供技术或服务的产品所发生的广告费及业务宣传耗费,以及用于企业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宣传本企业生产销售产品或提供技术服务,以及属于为实施本企业生产销售而支付给相关单位设备购置、运费、差旅费等费用性质范围的广告活动所发生和支付给有关机构以外开展本企业生产销售工作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