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成本核算时,人力资源成本是重要的一项基本组成部分,但它也是不可忽视的一项成本。人力资源成本主要包括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劳动保护等支出。由于人力资源的价值非常大,因此在计算人工成本时应以其与工资薪金之和作为衡量标准。
1、工资薪金=工资薪金*劳动保护
【解释】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发放的劳动者的各类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包含由国家财政负担的社会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依法享受的社会保险待遇和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不包括在内。(1)劳动保护:根据《劳动法》和《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工资薪金的数额,且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档工资或者社会保险标准,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因职业病停工期间,工资按照病假期间有关工伤保险待遇和福利等支付。
2、社保
社保支出是企业的必要支出,也是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情况下,由于社保制度不健全,职工在用人单位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同时,社保关系到劳动者今后享受该权益,因而缴纳社保成为一个非常重要,它直接关系到了职工个人未来福利情况。我们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在公司财务核算中应予以明确,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其损害,从而达到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率的目的。而通过对员工社保费用支出进行明细核算,不仅可以更好地反映企业员工用工成本,而且能为公司今后更好地进行风险控制提供一定基础资料。
3、住房公积金
是指企业为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企业职工在购房、租房或其他住房消费中所给予的购房优惠。它可以弥补职工住房消费差额,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是国家对职工实行的一项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是职工必不可少的一项社会性长期福利,是国家给予企业的一项长期补助资金。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企业、基金会、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由单位建立并单位按月办理上缴基数和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单位应自收到本单位职工工资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提取之日止。住房公积金账户由所在企业统一建立并向职工个人转移。单位应当自每月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当月缴存额划转至住房公积金银行专户,个人不划转。
4、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是指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支付加班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2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延长工作时间支付加班费一般不超过休息日工资标准175%,加班费支付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平均每月不低于21.75小时,每月不低于200小时)的200%,且不得无故旷工。此外,企业还要为加班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含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养老及医疗商业保险以及职工福利等社保费用。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法定事由减少工资或延长工作时间降低劳动报酬。此外,还应为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计算办法如下:加班成本=员工工作时间÷小时×加班时间÷8×法定工作制天数×365天=175%因此,加班费用在企业人力资源成本中占有较大分额(1.0%+8.5%),员工付出更多成本,因此在计算人力成本时也要把这部分所占比例考虑进去。
5、社会保险补贴和福利津贴
社会保险补贴和福利津贴是指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补贴范围包括职工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生育保险等项目。企业在执行制度时,根据不同险种对职工给予相应补贴或福利津贴,这一项目通常包括按月发放,多数不发,不计入工资内,或仅作为福利支出或发放员工个人福利。在实际操作中,社会保险补贴和福利津贴的额度一般都高于工资收入水平,因为只有较高的经济补偿才能体现员工为企业付出了努力,因此在计算工资时应给予适当补偿。应计算基数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相应税率确定。社保补贴津贴应当按照国家统一制度进行发放。对职工支付报酬较高者按实际发放额确定。
6、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核定依据
1、社保缴费基数:单位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确定依据,以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各险种保险缴费基数之和为准。2、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不高于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含)的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超过最高标准部分不予加计。3、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基数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以300%作为基数缴纳;高于150%的部分,按照300%缴纳。住房公积金按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计征。四、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以企业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为准,也可以根据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口径。核定办法:经本企业申请,由税务机关核定其社会保险费以及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之和。
7、工资支付限额(税前)
工资薪金指员工的工资薪金支出在计算全员劳动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时,应计入当期工资薪金总额,并计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职工福利费支出包括:(1)日常生活费用: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地工作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奖金;(2)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加班工资应当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支付加班费、加班工资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并按规定取得相关补助后计算发放;工资以外另有其他福利费则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补贴是指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补贴本人(家庭)用于正常劳动所支付得现金。而有些企业由于没有建立健全正常发放机制,或由于工资总额中不含职工薪酬这一因素造成无法正常发放而采取不发放工资形式、少发或者不发工资、奖金或其他形式变相发放薪金等方式来达到少缴增值税目的(包括扣除限额内);或者因发放工资比例过高而使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5%且超过20%等两种情形。所以企业应按照不同情况分别核算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支出。另外,单位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时,应由单位承担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