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成本包括员工薪酬、福利、保险、公积金等。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基本工资按月或按季发放;绩效工资按月发放,不计入基数。奖金也是按职工个人薪酬的一定比例计算发放。基本工资一般按月或季度缴纳,在年度内一次性提取;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可酌情延长缴薪期限,或按照规定提供劳保福利。基本工资一般由基础考核工资、津贴补贴或其他津贴金构成。对职工的生产生活有所影响,而员工的计发报酬方式分为一次性计发和按照年休假、探亲假等假期支付的方式计发两种。年终发放职工福利费;属于福利性质且在正常发放范围内的按照实际发放原则确定,一般不作为企业成本;属于非货币性福利的应计入职工薪金成本并在相应会计分录中计提折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计入其他收益。
(1)公司内部职工发生的劳保用品、住房补贴等费用。
企业应按规定为职工提供相应的劳保用品,根据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劳保费用。职工所享受的工伤、生育保险等,按规定从工伤、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各类津贴、补贴、补助等费用应计入本成本。住房补贴在公司所享受住房面积标准内发放。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职工因住房面积标准提高而增加的住房补贴费用。
(2)员工的基本工资按照实际支付金额计入年终加薪费用。
【例】某企业为提高经营业绩,对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了分类管理,其中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费的支出分别为16000元和8000元,本年度按该标准缴纳税金为17000元;年终加薪费用由员工自行购买礼品发放给员工,本年度公司因其所提供的礼品价值增加而未计入该费用,故当年应确认费用7000元。【分析】:首先应明确两种成本构成;其次按不同成本构成区分属于哪一种成本;第三应区分在何种情形下为避免该成本而导致成本发生变化而引起不必要税务风险等原因而确定职工福利费支出属于哪一种成本。【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条规定:“工资、薪金应当根据被雇佣单位的具体情况确定”;第四十三条规定“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其适用范围等。【分析】:上述两种成本构成是有差异的。【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和应当发生的用于员工工资、薪金及福利支出的费用,应当符合税法所指税金扣除标准”也属于工资薪金支出;但实际上很多企业不知道这些费用该如何扣除。
(3)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包括奖金、补贴、加班费等形式的福利支出以及对其所支付的与工资、薪金有关而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的各类津贴金。
【例2】某企业为员工每月平均支付工资10000元,月初按5000元的基础工资缴纳了社保。年终对该员工予以重奖。1个月后,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会计分录:【注意】自2017年1月1日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规定,为员工发放的奖金、补贴、加班费等形式的福利支出以及不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的各类津贴金,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单独计提,应作为企业成本处理。【解析】如:2018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提取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年终奖而未发放,应在当月确认为损失并作入账处理,然后按规定计提了福利费。(注:职工福利与职工薪酬在计算本企业发生时应分别计入成本和费用)。
(4)企业为职工发放的保险、公积金。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保险费,一般以实际缴纳的保险费数额作为入账成本予以确认。以实物形式发放的保险,在办理移交时确认收入,不需计提折旧,但应按实际缴纳的保险费为入账成本。保险所产生的公积金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职工住房公积金数额,一般不作资产成本核算,但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6号)及《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5号)之规定确定实际缴存比例和最高限额。
(5)企业依法向职工个人支付的补偿金、失业保险金时,应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应按规定缴纳。同时,对于符合条件可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基数,按照规定计算提取年限与职工个人所得税有关的部分,计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在提取时按规定计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后冲减相关项目确认为“其他收益”或“其他损失”,转入利润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由税务机关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其工资总额控制部分按照相应月份工资标准确认或扣除。【例】 A会计事务所出具了一份公证书,规定某客户为 B公司提供了一份3年期财务咨询服务(每2年上门服务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