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成本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耗费的人力资源。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一环,也是会计从业人员必须掌握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人力成本科目中,我们会发现员工数量不少,但是占营业收入比例并不大,并且大部分都是在10%左右,甚至更低。企业人力成本占营业收入究竟多少?这也只有企业才知道。接下来就给大家讲解下其中的原因。

1、员工工资的构成

员工工资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住房公积金等。一般情况下,员工基本工资(含年终奖)占员工工资总额的50%以上。而绩效工资又分为岗位绩效工资、个人绩效工资和工龄绩效工资。比如我们公司就按照岗位绩效工资计算。所以,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占人力成本一定是有区别的。

2、支付的各种税费,如个人所得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如员工个人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而企业所得税方面则按照15%进行征收。这样便可以使员工所得收入都减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两种税费优惠政策对于企业的经营利润来说都是非常有利)

3、与本单位工资薪金支出相关联的各项支出。

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其中个人缴纳职工福利费时,按照一定比例计入职工福利费。在会计核算中根据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将员工工资薪金总支出。同时计算确定职工福利费中其他支出也是在人力成本科目中反映。但是,由于各企业人力成本项目之间存在差异,且在企业会计核算中存在成本费用与收入之间不能正确区分等问题,造成各企业在计算员工工资薪金时出现偏差。因此,在实际核算时,应将各与薪酬相关项目纳入,并按不同口径进行分类核算。

4、其他事项,如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成本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直接归属于企业所有者的营业费用,包括工资、薪金和各种形式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种形式的福利费,以及本单位为职工支付的其他与职工有关的费用。工资、薪金不包括个人因离职而发生的一次性薪资收入和各项应纳税所得额以外的金额。工资薪金是指用人单位支付给个人,或直接发放给个人的工资、奖金、津贴等经济利益性质的福利费和劳动保护支出。不包括住房公积金。”注:本表中只计算工资薪金所得时,需要扣除员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等所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