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日常运营过程中,如何确认收入是会计关注的重点,同时也成为企业管理者的重中之重。本文以人力成本为例进行分析,人力成本作为费用中重要的一环,需要关注!如何判断企业收到的工资是否属于劳务费?企业收到收入后需要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中进行列报。一般来讲,对非货币性资产和公允价值无法确定、可以不入账的商品,应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
一、概念
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经营活动无关、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支出。例如,企业收到的员工工资和为员工支付的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力成本则主要是指人力资源的成本,其通常包括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与工资、社会保险费直接相关并由员工本人负担的费用以及其他为员工服务的支出等。所以员工的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来核算,不应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二、案例分析
某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向 A员工支付了薪酬120000元,工资总额为180000元,2023年12月末该企业的员工总数为10人,其中11人为员工自雇,5人为兼职。目前公司提供的职工劳动合同为劳务合同,期限为一年半,薪酬为1000元/月,工资总额为20000元。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工资总额为178000元。对于上述人员劳动合同的性质,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分析了解:A员工自雇员工,提供的薪酬属于劳务合同中规定的可获得报酬部分,不属于收入(参见案例分析)。
三、结语:
对于人力成本是否纳入公司的业务,很多企业都是按项目来分类记录。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些项目往往并不能按照实际发生的情况进行入账。因此,很难对人力成本进行单独归集或者组合确认,只能对相关费用予以分摊确认。所以对于客户所支付的“工资”“提成”等人工费用是否属于劳务报酬是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需要关注的问题。所以提醒各位小伙伴:一定要正确地对待人力成本并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