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成本主要是指企业因聘用和使用员工而发生的费用。其中包括职工薪酬、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属于人工成本。下面具体介绍人力成本分类。企业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通过在本单位(不包括个人)直接使用的各种辅助工具所产生的费用,不属于人力成本的费用。这一部分是指用于支付各类职工薪酬和职工福利活动中所产生开支,如房租、水电费等。下面是有关人力成本费用概念的解释说明:为了完成生产经营任务而采取人工手段发生的全部费用。

(1)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各种费用。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以及各类补贴,还有与此相关的各种补助和奖金。包括:劳动保护的费用、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其中,企业支付给在职劳动者的薪酬、奖金以及福利,应当在工资总额内扣除;企业支付给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在不能扣减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可以在工资总额内扣除。如果不能扣除全部,应计提“工资加计扣除”项目。由企业与员工协商决定是否需要将工资总额扣除或者少计。

(2)工资和福利支出。

企业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支付的工资和福利支出,包括工资薪金支出、社会保险支出和住房公积金支出。工资薪金支出指企业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支付给职工所发生的工资或薪金支出。其支付对象是本企业内正式职工;对合同制工人支付工资时需双方另行商定;对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没有规定限制,工资标准可由各地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自行确定;对工资实行年薪制,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合理确定月度平均工资基数。社会保险支出指企业在计算和计提基本养老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用时,按规定提取有关社会保障基金发生的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指企业因购买住房及其他所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发生的支出。

(3)保险、福利、住房公积金。

企业在招聘职工时,为了增强他们的竞争能力,给他们创造一个良好和稳定的工作环境,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报酬,向他们支付与工资和各种奖金相应的待遇(包括工资和奖金)。在工资制度改革中,工资总额在制度中所占的比重过大对企业和部门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就必须通过降低工资水平来加以解决。另外,工资总额还受到企业管理水平以及对本单位各项经营成果的考核等因素的影响。对此,我们应该根据《劳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和科学合理的工资增长机制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通过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并严格控制奖金等支付比例及限额等措施,增强企业盈利能力。同时国家也应鼓励企业建立较高的养老、医疗卫生、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以及住房公积金体系,以增强职工福利待遇水平。

(4)差旅费、福利费及其他各项支出等。

差旅费、福利费等是为保障员工福利而支付的经费,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职工福利包含日常生活和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等内容。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公积金等,是企业为保护职工的劳动安全与健康,在单位工作期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从经济实质看,企业对于养老待遇、失业待遇也是应该缴纳法定保险费的,但因部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不明确,故存在一定争议。

(5)职工生产生活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等等。

这是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为职工建立的各项福利。在正常情况下,这些费用应该作为企业的成本。但是在企业发生大规模经营亏损、出现亏损而必须提前弥补时,就可以列入劳动法所规定的职工的生产生活费用范围,属于企业的人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