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您好,我是 XXX公司的员工小刘,由于您来公司时间较长,请务必按时完成人力成本申报。因小刘本人需在 XX公司兼职,现为该公司股东之一。请注意:我们在与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约定小刘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和福利后向您申报个人所得税。请仔细阅读《人力成本核算表》。由于该表是员工自己填写资料,有问题可以直接联系会计咨询。”
一、个人从事人力成本核算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填报《人力资源成本核算表(表一)》,并提供相应资料。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由投资者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以及个人与其任职或者受雇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项目中所得的数额。所称扣缴义务人依照本法规定为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将职工在本企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奖金、津贴等情况。纳税人从事人力资源核算并提供相关资料的信息采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应当将上述信息录入管理系统。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个人税收管理业务时,应当按照“工资薪金”(包括月度工资、奖金和年终加薪等)标准自行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备案手续。
二、申报信息表
《申报信息表》由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填报信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等个人所得税收入,可以由自行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也可以委托税务机关和扣缴义务人自动生成。而其他工资、薪金所得,以及劳务报酬所得等其他各种形式的收入由自行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纳税人通过自行申报系统填写《申报信息表》后,纳税人即可进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
三、《人力资源成本核算表》内容及相关说明
《人力资源成本核算表》包括工资总额、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12个项目。每项内容分别对应单位应纳个税的个数;不对应项目的个数;合计数按单位应纳个税所属期核定;其中各项项目之间不存在逻辑关系。《人力资源成本核算表》中各项核算内容:包括对各职位工资总额的核定;各种福利支出中包含职工福利费在内;包括与职工相关的各种税费;包括已支付的各项税款和应由职工缴纳的各项税款、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款等内容;反映为其实际发生或支出的费用和税金。除另有说明外,《人力资源成本核算表》中各项列支明细事项:工资总额、奖金总额未列支明细事项;其他应列项目列支明细。《人力资源成本核算表》所列项目为与各单项薪酬有关的成本费用;为直接支付给各单项薪酬人或者受托支付给用人单位承担和支付给其所支付薪酬人或者受托支付单位承担和支付给其所承担和支付工资的项目。《人力资源成本核算表》中各项目均由单位自行填写,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人。
四、问题解答
Q: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和福利支出(不含工资、奖金)如何处理?A:单位发放给员工的工资、奖金和福利支出作为《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表》填写范围内的“工资和福利”后,在每月终了后五日内(即次年4月1日至6月30日)将该收入存入“个人所得税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表”申报明细。如果公司已经将该收入存入了“个人所得税个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表”申报明细或汇算清缴申报金额将汇算清缴后再存入“个人所得税个人综合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如公司未及时汇缴该收入未汇算清缴申报金额,则会产生个人所得税滞纳金,余额由公司留存在财务部门。若上述资金已存入员工个人汇算清缴申报金额,则公司将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扣除优惠措施。Q:个人不缴或者少缴个人所得税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