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在进行核算时,要考虑劳动成本、资本成本和其他费用等要素,并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出各种费用。计算方法有很多种,如工资总额、福利费、各种奖金、各类补贴、津贴等。如何正确计算人力成本呢?我们来看看下面的内容:(1)人力资源费用可以从公司所获得的货币收入中扣除吗?劳务关系存续期间企业实际支付给个人款项,应按照其取得的经济利益来确认,即劳务报酬所得扣除支付给个人的工资薪金以及与该职工发生的其他支出后的余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个人工资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在确定相关人员工资总额时,需要分别计算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生育医疗费用等与劳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以及其他应计入成本费用如:工资总额而不能正常发放的福利费等各项支出,才可计算为人力成本。

1、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职工福利费不能从企业所获得货币收入中扣除;

而职工教育经费等属于福利性质的费用,在计算职工福利费时不能扣除;企业通过专项扣除项目计划补充支付给职工的各项费用如果超过了年所支付职工福利费的限额且不能退还的,应当按规定扣除;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企业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是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内;企业应当自为职工购买或提供的商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补充保险等险种支出属于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内。企业要为员工购买商业保险或生育补充保险等险种,均应将保险费计入职工福利费支出,并依法分别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和其他业务成本。(2)人力成本如何计算?按照《人力资源成本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企业应将员工成本支出与本单位经济业务增长相挂钩,对人力资源投入增长大、岗位多且专业能力强的单位,应当加大人力资源投入。

2、按照税法规定,生育医疗费用等相关支出不能从企业获得货币收入中扣除;

这类支出一般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包括为职工发放的各种奖金、津贴、补贴以及与职工福利有关的支出;因职工福利费支出而发生的与职工福利无关的费用;以及其他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对于符合条件的福利费支出,其支出范围为:工资总额内计入工资总额,由企业在会计分录中列支的其他与福利相关的支出;不属于福利费支出范围的费用以及超过扣除标准的支出均不属于福利费支出。(2)人力资源成本是否可以在收入中列支?如果支付与薪酬相关的支出也属于人力资源费用的范围可以列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2年12月1日发布)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执行个人所得税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2号)第三条(“各类人员工资总额,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和奖金,绩效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对于计时、计件工资和奖金,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按照月(次)收入额除以12计算。对绩效工资,应当依据年度考核结果,结合个人的工作业绩和生产经营情况计发绩效工资。对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按规定发放生育津贴等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6]3号)附件1和附件2有关规定执行。(5)公司的员工公积金如何计算?公司在进行员工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时,按当地政府住房公积金缴纳政策执行;对未按当地政府住房公积金缴纳政策办理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五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6]163号)附件2征收个人所得税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按月计算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和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6]285号)附件3 《关于工资所得税应税项目和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6]784号)附件4 《城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雇工一个月以上至三个月以内自行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规定》(发改经贸规[2000]285号)附件3 《城镇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法》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