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公司越来越注重员工的管理,并实行员工激励计划。所以在工资中往往都会涉及到人力成本相关项目,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下人力成本,因为我们生活中也经常会碰到各种各样的用工问题,例如:企业招了一个人就发多少工资?员工离职时一次性发多少工资?等等。
一、工资=工资总额*70%
首先我们先来看一个概念:员工工资总额*70%。假设公司按员工工资总额与其所在行业的平均工资之比,发放工资:每名员工每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1)×70%+奖金100×70%=3600元。
二、员工绩效奖金=绩效目标考核奖金*60%
绩效目标考核奖金是企业对全体员工的年度考核,由公司经营状况制定,绩效考核方式分为三种:一是基本奖:绩效奖金为工资总额3%左右;二是绩效目标奖:绩效奖金率在一定范围内变动的奖金;三是年终奖:根据公司年度绩效考评结果评定奖部分或全部奖金。当某员工绩效目标完成80%或70%以上时,企业将按其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对该员工发放年终奖(按年终奖发放金额为其年终工资)。其具体金额取决于该员工年终绩效考评结果评定奖金档次。
三、社保公积金
根据《关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计算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7号)规定:企业按照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有关的其他支出,可以根据实际发生额计算扣除。但应注意:工资薪金支出属于企业经营管理成本扣除范围的,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除;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除的项目发生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按以下公式计算:(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扣除项目金额);而职工福利费支出属于企业经营管理成本费用范畴的,应当按照如下公式计算扣除:(扣除项目-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扣除内容-应纳税所得额-扣除项目金额)。
四、住房贷款利息
住房贷款利息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个人住房贷款,支付给其用于支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利息的支出。【注意】自2018年1月1日起,个人向企业支付自有住房贷款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住房贷款利息和购房贷款利息)不得在计算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时扣除。【举例】2023年4月末,某房地产公司与一名员工签订协议,该员工于2023年1月31日一次性支付借款本金40万元(未考虑利息),并于2023年4月20日向该公司支付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万元。该房地产公司应如何处理呢?个人作为债务人实际履行了部分还本付息义务,但该员工以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该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取得了未到期贷款,该房地产公司应按月利率)计算利息并计提了利息费用(可在税前扣除);个人按照该公司与该员工签订协议所约定支付借款利息(可在税前扣除)时计入当期发生了与应纳税所得额有关的营业外支出(可在税前扣除)(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该房地产公司按月利率)计算利息并计提了利息费用(可在税前扣除);个人按照该公司与该房地产公司签订协议所约定支付借款利息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前已发生了成本费用
五、工资薪金:
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薪金是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费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87号)规定:企业支付给职工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种工资薪金,应当单独列支,作为工资薪金纳税调整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际发放给职工的工资薪金应当按照规定与职工个人有关的其他支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