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成本包括直接人工成本、直接资产折旧和摊销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一般将直接人工成本计入营业外支出。企业发生直接人工成本,不包括折旧,直接费用和其他直接费用。按照会计制度,这部分费用不得计入成本。企业的直接人工成本主要包括:直接人工工资支出和其他直接人工成本。但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九条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相关成本项目和损失项目,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因此,企业不能将直接人工成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也不宜计入其他损益。”所以在企业会计核算中没有纳入到成本项目。但在企业财务会计中将这部分费用统称为人力成本,比如员工工资、加班费以及员工福利,一般认为这是企业正常运行所必需的支出。
一、直接人工成本
指企业为取得和管理职工所支付的与工资总额相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计入企业工资总额的费用。如: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支付给职工的个人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职工的住房补贴;发放给职工的各种福利费(如生日、婚假、哺乳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计入职工福利费的其他支出。如果上述费用发生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以通过将直接人工成本计入生产成本方式解决。例如,一般情况下,企业应将职工福利费支出计入“职工福利费(成本)”科目。或者“资本化”,也可以称为“资本化费用”。一般来讲,这些支出在财务会计上均属于管理费用范畴。直接人工成本与其他费用一起计入了其他综合收益。
二、直接资产折旧和摊销
直接资产折旧和摊销是企业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各项资产在使用寿命内的摊销金额。其中包括:长期待摊费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在建工程及其他固定资产的折旧;其他企业生产经营所必须的折旧和摊销。企业固定资产每年都需要进行评估、确定其可收回金额,一般以年数总和折旧年限作为折旧或摊销时点。企业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和程序。折旧可分为固定折旧及变动折旧;年限平均折旧法;年限平均法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制度规定不能确定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均为固定资产;其他符合现行规定的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或有资产)必须保持其使用寿命不得低于经济使用寿命。企业应根据资产类别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或者损失在税前计提基数上计提;使用年限超过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需要单独计提折旧。不同产品的折旧标准也有所不同。固定资产按照其实际使用年限进行摊销计提。按月计算摊销费后实际减少当期损益的,应在相关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按年分摊的原则确认当年未实现收益时计入“其他收益”核算。
三、其他相关费用项目
其他相关费用主要包括行政办公费用、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企业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按照“其他有关费用”科目核算,包括管理人员的补贴和奖金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因此,属于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直接人工成本项目,在管理费用和职工福利支出的核算范围内计入当期损益和相关费用调整净利润。如果涉及到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话,建议企业按税法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前扣除手续办理好。如果需要扣税,企业在办理完相关手续后,需要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税前扣除手续,因此应按照税法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税款。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企业所得税调节基金、印花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符合条件企业可以按照规定从其生产经营活动中计提相关的减值准备或者其他成本费用准备等项目进行合理减值准备。会计准则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的会计处理和会计估计差异可以在税前扣除。
四、企业如何计算工资薪金所得的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应按“工资、薪金”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所以,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可以扣减个人所得税的税额。具体计算方法为:工资薪金的计税依据是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向雇员支付的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为个人所得。”第二条是第三条规定:“对个人从事下列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根据国税发〔1995〕247号文件第一条规定,“除前款以外各项所得,是指个人取得各种所得以及各类所得,包括职工支付的各种名目的奖金、补贴和其他所得。”第一款第(一)项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如果不是劳务报酬所得也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这点大家要特别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