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公司要引进技术研发人才,招聘了4名销售人员,由于薪酬不能满足企业的需求要求,向政府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实施。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政府对员工的薪酬进行了调整,根据企业的要求公司为其缴纳相应的社保。同时公司聘请了4名大学教授作为顾问,为其提供相关专业技术指导及服务。按照国家规定在人力成本方面做了相应投入。这些都属于企业营业费用,属于直接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投资支出项目。其中人力成本主要包括:员工薪酬、员工福利、为员工支付的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用品及设施设备更新费用、员工为本企业服务所支付的服务费用等。
1、人力成本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基本支出,如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
工资薪金:是指员工根据其所在企业的经营规模、经济效益等,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薪金标准确定其工资总额和津贴、补贴等奖金以及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费:是指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为本企业员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而形成且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的各种保险和福利待遇支出。社会保险: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建立起来并应当由其参加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包括五险一金,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包括企业根据其所在行业、规模可自行选择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和缴纳方式,以及各省份不同类型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和缴纳方式,个人按规定履行社会保险缴费义务,对退休职工养老保险缴纳义务人需履行义务情况可由企业提出申请,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参加或选择国家统一规定缴纳比例和缴存金额。
2、可以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指数计算出来。
企业人力成本不属于费用,主要包括三方面:员工薪酬、员工社保。在理论上讲这三方面是不应该列入企业运营费用中的项目,因为这会造成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企业因这三个方面发生了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员工薪酬而造成损失和其他损失。二是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员工社保费用,这会增加企业运营费用,导致成本增加。这是错误的,因为其中员工薪酬是包含所有营业费用中的,因此应将其全部计入人力成本;而员工福利是包含所有营业费用中的,因此应将其全部计入人力成本后再计入营业费用,因为这属于收入一部分,企业可以将这部分费用计入营业费用中加以管理和核算;至于员工社保费用只能作为企业经营费用中的一部分入账,但需要符合相关规定的缴费基数,但如果其超过工资总额是不允许进入到企业营业成本中的。这两个方面应当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还应该注意:按照劳动法规定,企业支付员工薪酬时应与工资总额一起计入劳动法费用内的工资总额中;而对于其他一些费用支出应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到营业费用中加以管理和核算。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支出,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折扣、合理税率等,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支出。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支付的现金和折扣,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支付的现金;以货币形式结算的商品实物支出,包括购入商品所发生的预付款项,以及生产、研发、设计等所发生的应付款项。这些会计科目与营业费用之间是对应关系。人力成本主要包括员工薪酬、人力成本及相关福利费。其核算可以与企业所得税法相对应。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定义:“在确定各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等其他各项支出时,应当以发生额为基础进行分配”。可见人力成本主要指的是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成本支出,而不能作为销售收入项目直接计算确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