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计提的人力成本应当以一定数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应根据会计准则规定的内容和计算公式,计算计提的人力成本,在会计核算中,经常会出现人员工资、奖金和福利支出不能计入企业损益的情况。同时,根据会计准则要求,一个企业只有在满足其他相关条件才可以将内部职工发生的费用扣除为内部职工发生投入的费用。因此如何正确合理地确定内部人员工资、奖金、福利支出的科目和核算方法成为了一个非常重要和复杂而又系统的问题。

一、企业核算的主要内容

一般认为,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是企业在特定会计期间内处理资金收支等会计业务的两种不同类型的会计处理方法,但实质上具有相同之处。即财务会计处理以货币为中心,在会计处理上以货币资金为主要计算对象;管理会计以预算为基础;而会计核算则主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这就为管理会计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企业发生的资产成本主要包括:一是企业资产及负债;二是企业所拥有的实物;三是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的价值;四是银行存款(包括短期融资券);五是其他负债;六是投资收益;七是所有者权益。对于非货币性资产而言,其发生额一般都高于货币资金支出。包括生产成本、管理成本等。但由于人力成本是比较常见的科目设置方法,所以对不同行业对它都会有不同要求。会计科目设置主要包括:员工工资、销售成本、存货、应付账款、长期待摊费用等明细科目

二、人员工资、奖金及福利支出的核算

首先,在确定本科目设置时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各收入项目的归集范围。比如,职工工资总额=(本企业各部门或岗位的工资总额+公积金+社保金)/2+年终奖;职工福利支出=(工资总额+公积金)×(1+奖金)。然后在各项收入中扣除所应支付给职工的全部现金及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福利。在确定该科目名称时需要明确以下事项:工资总额=(上期销售收入-本期计提的未分配利润-年初应分配利润)/上期已发放职工福利总额(1):本科目是“本科目”二级科目之一。当发生员工工资、奖金和福利方面所发生的支出时应按下列顺序分层次进行核算:第一类支出是职工发生而应当计入薪酬或者应由职工承担责任或职工已向相关部门申请退还的各项现金福利或者社会保险补贴;第二类支出是除劳动定额外不发放或少发劳动报酬所导致的其他增加部分。其次,企业应当将这些业务纳入本科目核算。

三三类费用的计提方法

会计原则:成本(现金流量)=税金+(其他应付款-销售提成)×25%(注:销售提成是指企业为了达成经营目标以产品销售或其他经营活动所支付的全部价款或报酬。该项销售提成可抵扣的进项税额。销售提成是指企业销售商品取得的价款包括应付货款和预收货款;应交税费和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税费;以及向销售客户支付的其他应付款项。其他相关成本包括:销售提成;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等。注意事项:计提时间上应按实际成本确定;如果发生该情形将不能在当期确认为费用,将被视为递延收益处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福利费能否计入财务费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6〕152号)第三十五条“职工福利费”作为企业管理费用,应于当年计入当期损益;次年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

四、计入财务损益的人员费用有哪些呢?

我们都知道,成本=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所以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成本很容易就能够扣除,但是要注意,实际有可能是多出来的工资不计入营业外支出,因为企业没有享受到所得税前的工资薪金所得税前扣除和奖金、福利等都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我们可以将此类费用计入“业务招待费”,但一般不计入企业的“营业外支出”中:a、会计上按规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摊销。但实际操作中却可以在满足其他相关条件时按照实际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的原则计算确定计入企业当期损益的人员费用。在计算的时候不需要单独考虑工资薪金支出;也可与销售收入一起计算为工资薪金。员工福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由企业负担或者支付给职工的各项形式和金额的费用。属于职工福利性质所发生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属于职工福利性质支出的各项支出,应当计入“管理费用”。

五、人力成本核算中出现的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市场经济的竞争日益激烈,企业为了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自身的竞争实力,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并不断扩大规模,因此越来越重视人员配备。而人力成本的核算在财务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主要包括人力资源支出或其他人力资源支出。这些人力资源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了重要的物质条件。在这些条件下发生的有关人力的支出可被看作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直接材料消耗和直接消耗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间接费用(包括工资薪金支出、福利费支出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因此为了提高生产效率需要大量补充人才,这就需要相应增加工资、奖金等,同时应采取适当办法予以分配。因此企业在人力成本核算中经常会出现不能计入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如员工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情况。实际上,这些费用是与员工个人绩效有关的一些物质利益支出或费用支出!这些支出并没有真正计入资产中或未作为当期损益处理或计入当期损益。例如:将员工工资转为业务成本后再冲减营业成本等。如员工个人发生在其工作期间支付给本公司员工为其支付报酬、办理社会保险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等发生项目后又转回公司报销或计入其他业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