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成本”指的是“工资、奖金、福利、保险”等一系列费用,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企业自身的利润。我们要计算人力成本主要是指员工的工资费用,如果没有,我们可以通过市场调查了解到各个公司对于工资的态度是不同的:有些公司不希望员工加班工作;有些公司对于员工工作没有过多的要求;还有些企业则对员工是否加班没有太大的要求。因此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常常将“人力成本”和“工资费用”混为一谈。那么,人力成本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

一、将员工的工资收入扣除保险、福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后,按月平均金额计算出企业用工成本。

企业实际用工成本包括人工、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四大部分,如不将人力成本计入企业人力资源成本中,就无法全面反映当期企业的用工成本,也没法正确判断企业未来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各类劳动报酬的变化情况,不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考核和提高。但是,将员工平均工资扣除其应缴纳部分社保、福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后,其单位实际用工成本就可以计入会计核算中的“管理费用”科目。因此,不需要将员工工资总额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也不要在工资总额中扣除其应缴纳部分社保、福利、住房公积金。

二、对用工成本与人力资源管理费用进行合并,计算出企业的人工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如果公司的人数比较多,并且这几个员工都是属于技术工人、一线工人等等。那么我们可以通过对这些员工进行统计和分析,然后对公司的用工费用和人力资源管理费用进行合并计算。其中包括了工资、奖金、福利等的核算。人工费主要指我们这些员工支付给公司的各种人工费用。其他相关费用主要是指员工个人相关收入所产生的“奖金”、“薪酬”以及其他方面的开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一般来讲人工费用不得计入收入计算基数,而薪酬却是需要计入收入计算基数的。

三、通过劳务派遣或派遣员工数量与用工总量的乘积,计算出工资总额与劳动报酬总额。

在实际的工作中,劳务派遣员工主要是针对公司的一些临时性的工作,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劳务派遣员工主要有派遣工和直接用工。其中派遣工又分为劳务派遣工和正式员工。一般情况下我们会通过签订合同时协议单位提供的劳务派遣员工数量与用工总量乘积进行计算。然后再乘以劳动者工作时间在一个单位时间内得到薪酬报酬的乘积。例如:我们假设一个单位为某公司提供劳务派遣员工10名(含)到公司直接工作,那么当该公司派遣出去3名劳务派遣员工时,劳动报酬总额就为840元;如果派遣10名员工到公司直接工作5小时计算出来的劳动报酬总额是520元;如果该公司提供劳务派遣5名员工到公司间接工作3小时计算出来的劳动报酬总额是540元(两者之和)。

四、经过公式核算后,得出人力成本

在计算“人力成本”时,需要将各部分费用进行汇总,将这一过程分为三步:第一步:首先是确定各公司需要支付的各种待遇及保险费用。第二步:根据公式“福利支出”计算各项福利费用,最后计算出各项福利费用总计及平均数=年度应支付给职工各福利款总额×年末应发职工人数。第三步:计算出各项福利费用平均数×年末应发职工人数=年度平均数×年末应发职工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