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应得的工资是属于人力成本的一种,是可以作为企业在发放工资时确定的标准。关于劳动者劳动报酬方面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工资、薪金,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劳务报酬,包括经营所得;知识产权使用费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企业发放给职工的薪资日算是劳务报酬还是薪酬?如果员工没有按照规定提供社保、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怎么办?对员工而言支付的薪金应该怎么计算呢?怎么才能合法有效地在税法上体现呢?员工劳动报酬和用人单位支付薪酬以及应纳税所得额是如何确定的呢?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企业在用工过程中应该如何确定薪金呢?就是劳动者按月工资收入(即计件工资、奖金和年终奖)、职工福利费总额(或企业提供其他有针对性地支付给个人的一种费用,包括职工为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确定。
1、工资薪金发放日。
工资薪金发放日主要是指劳动者取得报酬的日期。通常情况下,在法律上对工资薪金发放日有明确的规定,即每月发放的工资薪金日(日历周期)。但在实际工作中,可能有些企业采用“以薪金支付工资”或“以年为单位发钱”等模式。对于此类行为,企业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发放的是什么日期作为职工的工资(薪金)的计算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情形,不得作为工资、薪金扣除:(一)未按规定提供社保费用或者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的;(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提留当月起计算滞纳金;(三)依法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用和其他费用的;(四)其他对计征个人所得税有特殊讲究的情形。因此,在《劳动合同法》中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计算公式
工资薪金的计算方法有:(1)代扣代缴:工资薪金以本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扣缴义务人应纳税款前已预扣预缴金额为计算依据;(2)核定征收:按纳税人所属行业和所处地区的相关规定办理;(3)计算公式: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计征标准-速算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实际数-累计缴纳数。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累计税率-速算扣除数)÷100-12。对于部分企业而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文件中明确允许在一定范围内抵减相关费用。但该部分企业是指企业因纳税发生或者全部经营行为而取得且属于纳税人所有的所得,包括经营性收入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等项(以下统称“所得”)。上述所得按其来源确定税率(减除费用标准)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确定并缴纳税款。这里有一个特殊值得注意,这里并不是说所有的收入都必须要缴纳“五险一金”以及福利费用。因为每个人都有其自身发展和承担风险的能力,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不能选择自行扣除费用。但是对于没有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或者没有按照规定享受企业年金待遇的,企业可以按照一定比例代扣代缴个人各项税款。如果员工已经享受了各项福利待遇,则需要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为企业或其雇员)时将该部分作为其工资薪金计算到工资总额中,不能扣除(因为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话,就不会发放)等额部分作为员工个人个人所得税缴纳基数按月计算申报纳税也是可行方式之一,但是需要注意不需要预扣预缴税额以及预扣多缴后如何退还税金才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例如
3、应纳税款计算:
工资薪金应纳税额=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确定各类补贴或者福利。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取得费用用于支付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加班费、误餐费、休假补贴、交通补贴和话费补贴、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支出、辅助器具费以及个人为生产经营活动支出、个人支出的保险费"等补贴或者津补贴,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此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对减除成本、费用后的余额向居民发放补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补贴范围和标准,并公布补贴标准。本办法所称补贴,是指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公布的补贴标准,发给本地区城乡居民的农村和城镇居民而发给地方政府以及其他单位以及个人的各种补贴。补贴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制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对补贴项目和标准给予必要的补助。本办法所称补贴、补助是指中央与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对困难群众给予补贴,对贫困户给予救助等补助的政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财税[2012]59号文件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劳动所得税收入适用不同税率若干问题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76号):"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标准有关政策问题提示》(国税发[2010]61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对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计算方法如下: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二款及相关条款约定条件的,适用比例为20%个税(税率为20%),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税法有关规定情形的,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4、员工工资的税务处理
关于企业发放给员工的工资属于劳动报酬还是劳务报酬这一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按照收入额计算的项目,并入应税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列入收入范围的收入,不属于免税收入,应当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规定:对取得不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工资、薪金支出,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成本费用或者进行核算,相关费用纳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得扣除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当员工实际取得收入超过其纳税所得额部分时视为工资、薪金所得。同时,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了多缴税款、少缴税款。根据以上法律法规来看,对于企业而言,员工工资应按照税前扣除标准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以企业在发放员工工资时,必须注意是否已经包括社保以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避免税前扣除。同时也要了解关于个人取得企业工资薪金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指出,劳动报酬所得和其他获取报酬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和其他经济组织向其提供劳务所得收入为纳税人提供了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要素。具体来说:1.生产经营方面的要素,包括资本、土地资源等;2.技术技能状况;3.有无劳动合同;4、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劳动是否缴纳社会保险费;5.缴纳义务人及其工作人员在任职、受雇或者从业期间内是否具有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六项条款。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才能确定收入或费用。”该制度明确了工资、薪金所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和超额完成任务奖等等情况都属于收入范围。另外企业支付给员工提供了正常福利待遇支出时,也应该作为应税所得进行计算税款。根据以上内容来看,对于企业而言都需要计算出员工支付的薪资如何进行税前扣除,该如何计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