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成本是指企业为提高员工素质,改善员工生活条件,提供适当劳动条件而发生的各种支出。包括工资、奖金和津贴、补贴以及与工资有关的福利和保险。它也可以作为其他成本,但不属于各项成本中费用的一部分。与其他财务科目相对应的成本应按其性质分类核算。
一、工资
工资是企业为组织员工生产和提高生产效率而发生的各项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加班费、年终加薪费等。它与职工福利有关,在职工工资中所占比例很小。工资中的工资指基本工资,包括国家统一组织分配的工作补贴工资,地方政府分配的工作补贴工资,学校发放的工资,企业支付的职工福利金,福利费等,一般不属于工资以外的成本项目(如企业支付给职工工资)。因此,工资应作为职工福利费核算,但工资是必要的,应当与其他财务科目分开核算。企业对职工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低于企业平均水平时,应将职工福利费与其工资合并核算。
二、奖金和津贴
奖金和津贴,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对个人或组织所给予的额外奖励。奖金和津贴包括一般提成、奖金、特别提成、超产奖励、年终特等奖等。其发放应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规定具体计算标准。
三、补贴
补贴是指企业为激励员工,发放给职工的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发生工资薪金、奖金、津贴以及国家规定应当由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补贴;根据国家规定应当由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中由职工本人承担的部分,不得计入管理费用,不得在管理费用中列支:(1)工资薪金;(2)住房补贴;(3)职工补贴;(4)失业保险;(5)医疗保险;(6)生育费;(7)抚恤金;(8)烈士抚恤金;(9)老年人补贴;(10)残疾人补贴;(11)特困职工生活补助;(12)职工交通补贴;(13)职工教育津贴;(14)特殊情况下获得的补助费;(15)向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的节日费(节假工资和加班费等);(16)根据劳动合同支付的临时性、过渡性报酬;(17)其他属于薪酬性质费支出的政策补贴。
四、加班工资
企业工资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增加加班工资,这是为了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提高员工工作热情,满足员工的需要。增加加班工资的主要目的是:①提高员工工作热情;②增加员工福利待遇;③通过增加加班工资,来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从而提高员工福利待遇,满足员工的需要。但在实际工作中加班工资不一定等于加班工资,因为员工要加班才能完成工作任务,而企业所发放的加班工资是按法定标准和计件工资方式支付的,而加班工资不能单独核算,但可以计入到“工资”科目中,而不能计入到“营业成本”科目中去;②提高员工福利待遇;③在企业管理方面对企业具有重大意义,因此也是许多企业关心的问题之一。在很多职工看来加班工资是十分不合理的待遇,会影响到正常工作和生活。但是在有的职工看来是一种额外待遇;所以这些人不得不提这样一个观点:如果企业实行加班工资制度,不仅会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还会提高员工加班工资基数或直接影响员工的福利待遇水平导致“效益亏损”。
五、员工福利
员工福利是指企业在保证员工的工资、福利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前提下以各种方式为员工提供的各种福利。例如为在职员工提供住房公积金,为转产员工提供住房补贴,为在职员工提供丧葬费补贴,为残疾员工提供临时生活补助费等。员工福利成本应当直接计入人力成本的各部分。对有特殊需要或困难的员工,可以实行一次报销;对职工支付的个人费用,应按规定及时纳入个人成本核算,不可单独作费用处理。否则将造成资源浪费,甚至引发一系列其它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