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倍工资是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获得劳动报酬的一种情形。在实践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向工会、用人单位的劳动报酬,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在实践中发生劳动争议时,一般会向工会、劳动者的所在地或用工所在地的劳动监察机构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那么,三倍工资标准如何计算?该如何保护劳动者正当权利呢?

1.扣工资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不得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因此,对于用工单位违规扣除员工工资,劳动者可提出异议。此外,根据《广东省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此外,用人单位在对违反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造成员工直接经济损失的劳动者进行处罚时,应当在扣除部分后的金额中扣除相应的罚金或罚款数额应符合法律规定。但是实践中大多数用人单位不会对劳动者扣工资进行处罚或者不按规定扣发工资,因此该问题成了劳动争议案件中双方争议焦点之一。为了保护劳动者正当权利不受侵犯,国家还专门制定了《关于企业工资支付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2.员工被扣了三个月,公司应赔偿

2016年4月,小何应聘到某装饰公司工作。合同约定,公司每月按工作量发放固定工资。公司每月支付工资时,按照月最低工资标准直接从小何工作当月的人力成本支出里面扣除。2017年2月,公司提出小何每月都没发工资。小何知道公司规定的三个月最低工资标准是按照每工作1个月的工资数额计算得出的,而小何每月工作5个月不到,因此无权要求公司支付三倍工资。

3.“三倍工资”并不是无限制扣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该规定针对工资报酬方面提出了特殊要求。劳动报酬要有“合理”的范围。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扣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