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盛光祖一审获刑15年

近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盛光祖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被告人盛光祖被判受贿罪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五百万元;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六百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2年,盛光祖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5666万余元。2021年11月,盛光祖利用原职务便利,通过其他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共计714万余元。

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盛光祖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鉴于部分受贿系未遂,盛光祖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全部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依法从轻处罚。

此次判决再次彰显了我国依法打击腐败行为的决心。对于灵活用工行业而言,依法经营、诚信为本始终是底线,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灵活用工企业应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内部管理,确保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