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筑施工、工贸、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和部分“三新经济”中,存在较多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为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我市出台了《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

根据该实施意见,我市将推进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重点把好劳务市场关、企业用工关、作业现场关“三个关口”。

在教育培训方面,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培训教育,明确教育内容,保证人员、时间、内容、效果落实。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各级部门要创新监管模式,拉起“红色防护线”。

我市将推动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等3类主体开展专项整治,实现部门责任清晰、监管链条完整、监管执法有力、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素质提升的良好局面。

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是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理念的基本要求,是推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会建设的迫切需要。

通过2-3年努力,我市力争在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方面取得明显成效。让我们共同关注并积极参与,为构建安全、和谐的灵活用工环境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