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用工,是指除了传统的全日制劳动合同用工以外的所有用工形式。它包括劳务派遣、外包、内包、众包、非全日制用工、退休返聘、实习等劳务用工,以及其他招用短期或临时性人员的用工方式。

灵活用工并不等同于小时工或兼职。小时工是指按小时计费的一种工作形式,而兼职则是利用业余时间提供服务。这两种形式虽然相对灵活,但无法实现灵活用工的价值。

灵活用工也不等同于弹性用工或弹性工作制。弹性用工是指工作时间弹性,而弹性工作制是指在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或固定的工作时间长度的前提下,员工可以灵活地、自主地选择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灵活用工与劳务派遣也有本质区别。劳务派遣是一种劳务合同关系,用工单位通过派遣企业向员工支付工资,而灵活用工是一种承包合同关系,企业针对完成的工作成果支付对价。

总的来说,灵活用工是一种更加灵活、多样化的用工形式,它能够满足企业在用工方面的各种需求,是传统固定用工模式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