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由于合作模式灵活、企业用工性价比更高,越来越多的企业青睐于“灵活用工”的管理模式。尤其在三年疫情的大背景下,可以更好的实现企业降本增效的目的,满足企业存活与发展的双重需求。本文主要从灵活用工的模式、风险等角度出发,提供合规建议,让企业更好实现降低成本与风险的目的,防患于未然。
灵活用工的模式主要包括非全日制用工、以完成某项工作为合同期限的合作模式、劳务派遣和业务外包。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该种模式下的典型适用场景有保洁人员、洗碗工、搬运工等,特点是无需约定试用期,可随时终止劳动关系,无法定福利与带薪休假,用人单位只需缴纳工伤保险。
以完成某项工作为合同期限的合作模式,这种模式下的用工类型一般包括单项软件技术开发工作、以项目合作形式展开的房屋装修等项目性工作以及导游等季节性工作。该种模式的特点是需约定合同开始时间,但终止时间需以完成约定某项工作内容为限,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终止时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如遇上医疗期、三期女员工等问题,劳动合同仍要顺延至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该种模式的特点是企业基本用工形式的补充形式、一种特殊的生产组织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业务外包是企业基于合同,将一些非核心的、次要的或者辅助性的功能或业务外包给外部专业服务机构具体实施,并支付报酬,利用他们的专长(如专业技术)或优势(如用工成本)来提高企业的整体效率和竞争力的经营管理方式。业务外包的方式和范围具有多样性,如非核心管理模块、生产工序、业务流程、技术研发、营销公关、后勤保障等,是除核心竞争力之外的业务外包。
灵活用工模式下企业的风险主要包括劳动合规风险和税务合规风险。劳动合规风险主要体现在企业虽未与灵活用工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如果对其还是进行了实质性的管理和考核,可能会有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风险。税务合规风险主要体现在企业支付的对价不被认定为是工资,继而可以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但灵活用工平台可能会在不存在真实交易的情况下,通过资金到账后扣除开票费用随即转出等方式,无中生有,虚开增值税发票。
针对上述提到的劳动合规风险,建议如下:首先还是要规避与灵活用工人员个人直接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将实际其为灵活用工人员进行书面告知确认以及留底,确保双方对本身工作性质明知。其次,切忌对灵活用工人员进行直接的管理。企业为确保用工人员的正常工作效率、企业规范运营,管理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基于实务中的风险规避,用工企业不应直接对灵活用工人员进行有从属性、依附性的管理。,企业内部也应建立完整的流程。
针对上述提到的税务合规风险,建议如下:确认企业寻求合作的灵活用工平台是否具有委托代征资质。企业必须明确平台是否具备税务部门签署的委托代征协议,是否可以提供个税完税证明。并且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企业通过灵活用工平台发放劳务报酬,平台代征个税,但平台通常责任仅限于从形式上审核纳税人的申报材料,实质上材料的真实性并不由其负责,反而是用工企业的审核和把控责任会更大。
综上所述,灵活用工模式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用工选择,但同时也带来了更多的合规风险。企业应审慎选择灵活用工模式,并做好合规工作,以降低用工风险,实现企业利益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