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重置成本法是资产评估中的一种常用方法。资产的重置成本一般以成本法的方法计算。对于人力而言,目前我国成本价是2000元,按照目前价格水平测算,需要花费10年以上时间,所以采用重新估价法计算人力重置成本法是一种经济可行的方法。本文将详细介绍人力重置成本的相关计算过程和方法,希望对各位考生们复习有所帮助。
一、建立公式
人力重置成本计算方法有很多,其中,直接法是以被评估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资产、负债作为价值衡量的基础,因而被评估单位的价值可以通过对其资产、负债的评估得出。如果不对企业评估资产或负债进行评估就无法准确反映被评估资产真实情况,因此需要采用重新估价法计算出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对重置成本如何划分?目前,各省市并没有统一规范的标准和评估方法。资产有可能被全部重置成新而且会影响资产价值的状况和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如何合理地确定企业的评估价值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要对资产进行全面估价,评估人员就需要将被评估单位的各种资产因素按照客观存在、难以计量的方式,进行分类,然后通过一定的计算公式来计算资产的重置价值。具体情况分析如下:将无形资产、长期股权计入资产负债表中而不计入所有者权益。
二、成本法
成本法的基本思想是:以被评估资产为中心,计算出所需的重置成本,再乘以被评估资产的现值,求得评估结果。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一些具有明确用途,或者对价值无特殊要求的资产(如机器设备、存货等)。对于生产周期短、生产过程简单、技术要求不高的资产以及一般无重大技术难度的资产。采用成本法可以准确、快速地计算出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对于需要购置的资产,如机器设备、土地、房屋等,应以现行市场价格为基础进行估价。在一定条件下对其重新估价并采用合理的价格确定相应的成本,其结果即为评估结果。需要重新估价的资产,应作为估价对象进行评估,对于其价值不确定并不影响被评估资产的使用价值的情况,则应考虑成本法的估价。在参考了相关资料后,我们认为可以使用成本法计算人力的重置成本,即对人力进行重设评估,确定其真实市场价格。
三、利润总额法
采用利润总额法,是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取得的利润作为企业成新率的折现数,根据该折现率对企业各项资产或负债进行折现后计算得出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如生产设备重设成新率为25%,评估时则折现率取25%;重置成新率为15%-25%不等。计算公式:折现率=[重置成本+附加费用-预计净现值-期间费用]×100%×资产使用年限/年×100%(如遇特殊情况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20%。)注:本文部分内容整理自2023年资产评估师教材第23-24页.
四、扣除折旧后的人力重置成本法:
由于目前我国的人力价格水平较高,所以采用重置成本法对人力进行重新估价时必须考虑其折旧问题。在计算方法上,以重置额作为参考值,所以需要考虑的因素有以下几点:①重置成本是否为原单价;②在重置成本中扣除折旧额;③使用年限。【注:为了避免估值计算中的偏差,我们采用折现率法),一般采用两种方法:(1)假设重置成本:即评估对象重置某项资产所需要的全部费用之和。包括人员工资、房租开支、房屋折旧、各种税金等。(2)成新率。按目前我国价格水平测算,我国人力的费用在1~2年内可收回;3年~5年较合适。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公式】
五、计算公式
人力重置成本的计算公式为:式中:其中,A0——重置成本(元);D2——该资产市场价格;D3——重置成本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