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成本是指企业因招聘、培训、管理、考核、使用、奖励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企业按工资薪金所得全额扣除工资薪金总额后的余额,作为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其中:劳动报酬与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福利费,不属于企业工资薪金所得;职工教育经费和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福利费、职工教育辅助经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教育经费由企业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并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劳动合同中列明相关费用需要成本支出时应当计算加计扣除。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为企业生产经营所得提供劳务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可以加计扣除(“劳务报酬所得”包括:稿酬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企业发放给员工的临时性工作补贴、技术秘密分红、中介费、业务招待费等符合规定条件的支出不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1、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来看,主要是从三个方面来考虑的:
一方面,增加了员工收入的途径。员工通过工作获得收入作为员工的一种激励机制;另一方面,企业向员工发放工资是有一个支付费用的流程,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公司都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来支付工资的。所以企业向员工发放工资不会影响到员工整体薪酬水平的提高。
2、从个税方面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
个人所得税法对劳务报酬所得,对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所得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期间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按照每次收入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不得加计扣除。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从事体力劳动或者脑力劳动而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均为稿酬所得(除稿酬外)。稿酬所得为每次收入额为人民币2000元(含2000元)至15000元(含15000元)的部分(稿酬所得不实行累计预扣法,但可以享受累计预扣法减除费用800元)。
3、从行业分布来看,主要是在经济发达城市或者是科技和创新比较发达城市集中。
而那些大城市和一些科技和创新比较发达的城市,一般都会集中在一些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科技产业。一般情况下也是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自身发展水平相适应且有利于促进就业和增加税收为目的。(四)劳务费:是指因劳动者从事其职业所支付的劳动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一应税行为取得当月收入为一个计税依据。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务费用是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劳动直接提供给其相关劳动者获得的报酬(包括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支付的报酬、奖金、津贴和补贴、劳动保护用品和供劳务的费用以及为完成任务而支付的劳动报酬等)。工资薪金是指个人支付给与其工作直接相关的劳动者费用是以法定货币形式表示的全部劳动收入。
4、从适用税率来看,主要是从10%到45%这十档税率(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因素)
5、从所得税政策上来看,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最高可至45%,因此,该公司的人力成本可以进行税前扣除。所以,在实际的税收征管过程中,人力成本支出不能进行税前扣除。公司提供劳务报酬的,应当在每个月的五号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因为该公司采用的是核定扣除(劳务报酬与职工福利费)及对个人按规定实行综合所得,其中核定扣税只对超额累进税率表中相应税额进行调整,而不是根据不同员工所占比例及个税档次税率范围来确定综合征税率表中相应税额标准,这就导致该公司所有员工都没有享受到任何关于个人按实际适用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红利,所以该公司财务人员需要了解清楚各项社保和个人所得税政策以及操作方法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