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户人力成本】应纳税所得额=(单位:万元-人员工资总额)×税率/人员工资基数。税率为17%。由于其特殊性,人力成本作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支出项目,成为企业十分关注的重要税种。企业将人力资产化处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企业管理,但由于其费用化,也导致了一些问题出现,所以有必要对此进行梳理。
1.管理人员的差旅费支出,通常是因出差等情况所致。
在实务中,也有一些公司为节约差旅费开支资金用于购买出差交通工具,而对差旅费报销不作必要的审核。比如有的公司将出差发生的路费等费用归集为“福利费”进行列支,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间交通费,实际发生数超过当地交通费标准一倍,且超过标准部分不支付差旅费报销。这样做,会导致差旅费支出无法从员工工资总额内结转下来并扣除相关税费,增加成本费用,降低利润:同时会导致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发生变化,无法有效管理费用。因此我们要注意,对于出差费用支出可以用来购买交通费进行报销。但对于报销流程没有规定也是合理的,在差旅费报销时,没有考虑到人员差旅费支出的发票以及差旅费报销凭证相关资料,也没有经过核实或备案。导致没有申报或留存费用票据等等,造成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被税务局查到,从而少缴税款的情况出现。因此企业必须对此进行自查之后再作处理后对外披露。若发现有问题可以进行调整,重新报批或者重新审批报销手续,并保留好相关票据以备税前扣除等情况的发生;再进行税前扣除就没有必要了,有了这样就等于把差旅费开支计入管理费用。同时做好成本费用摊销以及财务报告工作人员对财务报销不规范的情况也要及时予以纠正进行处理:企业差旅费报销属于员工本人发生或者其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之间的交通费用支出;符合规定标准并且据实报销了且在当年不超过公里数;符合有关规定标准或者实际发生额超过规定定额标准等等,都是不允许做税前扣除的。可以根据相应的政策或国家规定据实扣除;同时还应进行合理税收筹划,避免产生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优惠的风险。如属于企业取得的员工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是否应该适用个人所得税政策没有相关规定时进行抵扣等问题,都要注意!否则会导致企业所得税不免税而少缴税款及罚款风险增加税负;还会出现滞纳金或者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2.对于人力成本的其他支出,企业一般会将差旅费单独列支、在人员工资总额中扣除或者直接计入经营收入。
但是,如果在支出时没有将差旅费单独列支,那么就会影响到税前扣除率,会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进而影响到纳税申报。因此,企业需要注意。其次,企业在收到发票时应当进行重点关注,防止不合规。如果发生的差旅费不属于税前扣除和在收入中予以扣除,那么会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关于企业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企业因员工支付出差补助、差旅费等行为所实际发生的费用,不属于职工福利费,也未计入职工工资薪金收入。
但在支付差旅费时,该差旅费用是否计入了员工的工资薪金收入?如何确定该费用的税前扣除标准?应如何处理?请看下文详解。
4.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有关规定。
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范围包括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子女及其父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期间,其首次取得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应当与其提供专项附加扣除有关的证明材料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复核。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与居民个人申报信息不一致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接受专项附加扣除之日起按照本通知要求补报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信息或者提供不完整的或者不真实、合理性的,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其办税服务厅等方式补报、更换材料并按要求报送。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时起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5.纳税人应注意以下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企业为其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为非营利组织;(2)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条件;(3)为工资、薪金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等项目。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即为合法有效收入。这是因为企业所取得收入并非是指企业提供劳务所得收入或劳务所得支出或报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项目适用3%税率,而企业所得税率为20%;而个人所得项目则适用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纳税人应按照上述标准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中所称工资薪金所得。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一)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21号)规定:“个人在实行查账征收方式下取得的现金补偿,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属于纳税人身份;但是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纳税人适用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需要注意相关规定及代扣代缴个税相关事项。纳税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工资薪金所得可以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计算缴纳;(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