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的《财会讲股》。人力成本占比是在一定时期内,某项财务活动的总体成本构成的比率,一般用公式表示:即企业支付给员工工资总额除以员工总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会计年度结转时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七条及附件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所称职工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或其他社保)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扣除的其他成本费用,应当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前款规定以外费用,不得扣除。职工工资中的个人福利费应当在税前扣除。该部分支出可以并入当期损益核算。人力成本占税前工资总额的比例为:式中: N为员工工资总额, mm (%); Rn为全年实际支付给每个员工的薪酬总额; I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占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代表单位总人数或职工小时平均工资(以每月5日计),“0”代表当月平均在岗职工人数,“%”表示单位总成本占利润比例。

一、人力成本占比计算公式

企业通过各种经营管理活动取得了多少资金,这些资金来自于哪些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如何,资金有多少用途,资金是否可自由支配等等。它不仅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利益和经济效益。同时由于各种财务活动均在一定时期内发生,因此其总体成本构成情况也直接影响着企业所获取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规模。人力成本占比计算公式:R是费用总额加上雇员人数; B是人工费用总额加雇员指数; P是平均在职职工比例加总在岗职工数; IQ是平均工资总额(也称工资总额÷月平均在职职工)减去当月工资总额。由上述公式可知,在一定时期内,人力成本占比与人均工资总额之间的关系,就是人均工资占比>人均工资总值>人工费用余额。

二、计算方法

1、公式:全年员工平均工资=上年度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总额×上年度公司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占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上年度公司支付给员工工资总额;2、公式:全年实际支付给员工的薪酬总额÷上年度公司支付给员工工资总额;3、计算方法:如果上年度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工资总额是上年公司支付给员工工资总额乘以上一年员工平均工资的倍数的话(一般情况下比上一年更高),则最终确定出全年公司支付给员工工资总额除以上一年员工平均工资乘以上一年劳动者工资总额÷上一年劳动者平均工资(以6月1日为单位)×上年度公司支付给员工薪酬(应作为货币金额计算后再取上一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上一年度公司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占职工工资总额的5%;如果上一年度公司支付给员工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占全体员工个人缴纳部分不能再重新计算了。如果上一年公司没有为全部员工办理社保或住房公积金,则上一年度应扣除相关费用后计算出当年公司支付给所有员工的薪酬总额乘以上一年劳动者平均工资的倍数。

三、案例分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及附件规定:全年实际支付给每个员工的薪酬总额=工资总额×(1+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12=[工资总额+社保+住房公积金]×12=[1-12]。企业支付给员工的薪酬总额=个人薪酬总额-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人力成本占税前工资总额比重=(1+(1-12)))÷(1+12)=3%左右。如某公司2018年12月末员工人数为20人。公司总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0%:52%。为了计算结果更合理和准确,需要将上述计算结果与本案例进行比较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