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成本是指一个公司的全部费用支出,包括直接用工和派遣用工的成本。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奖金是不计入其工资总额,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如果直接发放薪金给员工,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支付给个人将会被认定为“劳务报酬”行为而应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条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属于“经营所得”的项目。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或者代理记账服务的收入和其他经营活动中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公司名称

一般注册公司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其中,注册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法人:1名,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企业经营;企业地址应当与企业注册地址相对应,原则上,不能使用其他地址作为公司住所。

二、薪酬构成(工资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劳务关系而取得的所得,包括取得的工资、薪金、稿酬、津贴和补贴等;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与用人单位就直接达成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应得报酬,包括完成业务活动或者提供劳务所取得的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给个人的报酬等;稿酬所得,包括写出的作品或写出的论文取得的稿酬;津贴和补贴,指职工因完成本职工作而取得的货币报酬等,但不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发给津贴补贴而得的津贴以及职工福利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的所得,为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或者绩效奖金、劳动分红等,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收入。其他所得,以该项收入扣除个人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一个人每月到手的收入是扣除了公司发工资和奖金后算出的。】在很多公司中,企业给员工发工资都是直接通过现金形式发放,这种方式虽然方便了企业管理,但却容易使员工与用人单位产生矛盾冲突。

三、发放给员工的福利费(绩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工资、薪金收入,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薪水、薪金、奖金、年终加薪等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1号)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次(日)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比例税率,按次计税。计算方法:以支付给个人的全部工资薪金所得,减去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税。

四、其他:

企业使用外单位提供的劳务也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外派人员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中劳务报酬与其他所得按劳务报酬纳税。支付给个人的其他报酬包括加班费、高温费,以及补贴、津贴、绩效奖金、年终奖与劳动合同书约定之外的各种奖励,属于劳务报酬还是其他所得?如果属于这些,该如何缴纳消费税呢?企业使用外单位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否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按照“特许权使用费”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也需要交纳营业税和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