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核算一般是指对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进行分配和调整,以实现税收成本或费用的产生。而对于公司人力成本的核算则不同,往往会涉及到会计处理方式。比如有很多企业在申报所得税时会将人力成本从个人工资中扣除,但是,这种行为会有什么后果呢?可能导致税前扣除后,个人却要补缴个税了。接下来就给大家讲讲具体的做法和注意事项。
1、人力成本如何核算?
一般来讲,人力成本核算分为三种情况:(1)直接成本:是指由企业支付给直接或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员工(包括非全日制职工)支付的各种直接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劳务费用。(2)间接成本:也称销售费用核算。对于直接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和直接对劳动者进行劳务培训所发生的费用。(3)间接成本:为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人员支付的工资、薪金、奖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4)摊销: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个人发生的、与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合理费用支出。其中工资薪金支出科目包括劳动者实际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工资、奖金、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其中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食堂经费、职工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2、纳税申报时应如何进行相关处理?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37条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及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偶然所得,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4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以每次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20%。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专项扣除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应税项目数=工资、薪金所得-专项扣除-免税收入-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适用比例为20%。计算公式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纳税所得申报办法(试行)>和<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5号)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指纳税人实际支付给个人(包括单位和家庭)或者接受劳务时实际支付出、薪酬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所得)应当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四项所得中按照本办法第九条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如果将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为职工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就可以直接税前扣除而无需再发放给员工(个人)。当然了,还有一种情况也是需要注意的,即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当将费用扣除额也纳入其中才可以抵扣。”以上内容主要是针对人力成本费用扣除时对计算方式发生改变而导致扣缴个人所得税时有影响。因为上述费用不属于免税额所计算出者均属于应税项目范围内,且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符合专项附加扣除条件而适用税率为20%(三)、综合所得税率如下:6%(四项附加中包含了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10%×12=30000元=14000×20%
3、如果不申报将会有什么后果呢?
首先,如果企业扣除了员工的工资,但公司的收入没有入账,则不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然后由于收入过多,还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如果是不知道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是忘记申报,企业要承担税务风险和法律责任,因此也建议大家在进行工资薪金相关企业所得税申报时一定要了解清楚了!在此提醒各位朋友,不要偷税漏税哦!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下公司不申报的情况下个人是有可能要补缴个税;如果企业不申报的话还会被税务局列入“税收风险经营名单”,企业的注册资本也会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税款。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给税务机关的,已经缴纳的税款,不得要求退还;已经缴纳的税额再次计算。对多次偷逃税款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危害税收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强制执行。
4、员工工资扣除以后年度是否需要纳税?
按照规定,员工工资在企业发生的费用支出可以在税前一次性扣除。所以,企业在申报所得税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可以扣除这部分费用。当然公司将这笔费用核算至个人的薪酬中去也要注意了,如果公司发放给员工福利、补贴等支出比较多的情况下,员工的工资也会计入公司的成本中。那么公司可以用专项扣除的方式将人力成本核算至个人账户中吗?如果可以通过现金、实物或者银行转账方式(比如现金支付)来完成工资的发放。但需要注意的是:员工是可以向公司索要发票的。但同时会对公司造成一定的影响。所以企业应注意这些问题:在扣缴义务人向公司提供财务报表中相关明细时要有相关的凭证或复印件;支付现金、银行转账时必须是银行流水收据或者收款凭证或收据(如银行借条、收据等)加盖银行账号复印件为凭;且要有收款单位公章和财务章;个人签字人真实信息要与公司提供信息一致等。
5、个人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有关所得开展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0号)第三条:个人取得的与其业务活动相关的工资、薪金所得及其他所得,适用20%的税率,按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规定:单位为个人支付的三险一金等个人缴费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在上述时间内为其支付的其他所得也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因此,如果企业为了降低工资薪金的个税负担而通过人力成本税前扣除个人应税所得的部分或者全部成本的部分。
6、如何处理?
【案例】 A公司会计核算方式为“成本+工资”,其计算公式为:其中:工资=基础工资×(1+10%)×基础工资×(1+20%)×12个月×12=4225元,并未扣除各种保险公司和养老保险、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等。案例分析:假设 A公司2018年度支付给员工的加班工资5000元-6个月=20000元/月,且支付给员工的个税为工资的5%时。那么员工年终奖按照规定需要缴纳个税吗?答案是:是的。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3号)第一条规定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因此公司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等其他所得项目应该按规定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