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力成本包括:员工工资、福利费用、其他支出等。人力成本的计算依据主要有:员工工资总额、福利支出、社保经费以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其中企业人员工资总额和职工福利支出是目前企业人工成本计算中最重要的内容。关于公司人力成本的组成问题,有三种方法:岗位工资法、计件工资法和标准工资法。每一种方法都各有优缺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本方案所涉及企业均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中小企业,在核算上与一般纳税人比较接近。

一、劳动合同签订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生产企业内部产品。企业用工人数20人(含)以下的小型企业,其用工方式以合同制为主;用工人数在10人以下的小型企业,其用工方式是劳动密集型,用工人数多以月为单位,按月或按年用工。实行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相结合。按月计发工资。工资总额是指员工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该年度平均工资是根据企业当年实际生产经营的成果计算的,该职工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以及劳动者依法享受的其他福利待遇以及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金。用人单位不得以性别、民族、种族、职业健康状况、宗教信仰等为由,低于当地用人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水平。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缴社会保险金;逾期不缴纳且不补缴的,可以在欠缴部分的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人员工资总额

职工工资总额是指在企业所有工作岗位上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定额标准或经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核准、备案的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包括技术工资,奖金)和全口径工资等。其中,计件工资是指劳动者根据其完成定额任务的数量向其固定的工作人员支付的劳动报酬。除工资性工资外,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给在工作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活动的人员的报酬。除国家规定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工资外,公司还要根据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劳动者个人工资水平、岗位职责情况等因素确定并执行本企业的工资水平。对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标准外还需支付劳动者的加班费、高温津贴、特殊津贴和其它津贴等项目。由于不同行业劳动的特殊性以及由此产生的特殊工资标准、工时不同,因此工资总额的确定有一定的特殊性。

三、社会保险经费

企业应根据其承担的社会保险责任和员工的数量,计算缴纳社会保险的比例,由社会保险费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金额之和构成本公司员工五险的具体比例,如下:员工根据所在单位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应缴纳的企业五险一金。社保费用的范围一般包含:职工养老保险金(含退休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医疗统筹基金及住房公积金等。缴费基数从每个工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提取并与职工个人工资一同转入统筹基金中(如银行存款)。工资总额的5%~10%,职工福利费,按照工资总额的2%提取职工福利费支出部分(包括向企业支付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列入企业工资总额的5%~10%;职工福利费按照财务部门制定的标准扣除单位按月从工资薪金中扣除部分后的余额列入本公司公积金,由个人在当月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如果个人所得税需要扣除应由个人缴纳部分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未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可以在税前扣除。

四、职工福利支出

职工福利支出是指企业因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产品开发等原因,在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为职工提供的补贴与其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以及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所发生的其他支出。在计算职工福利支出时可以按照以下标准计算:其中又分为福利性支出和非福利性支出。福利性支出用于支付职工由于患病或非因公外地就医费用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住房公积金;企业为职工购买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年金基金和企业年金;福利费支出;丧葬补助费;抚恤金;独生子女奖金或抚恤金;赡养人抚恤金;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独生子女护理补助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独生子女父母护理保障金;独生子女家庭父母护理补助金;独生子女护理补助金。

五、职工社会保险经费及其他支出。

社保经费及其他支出,包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及各种商业保险等各项费用。社会保险是企业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它包含了各种工伤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费(包括用人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以及生育、工伤发生后给企业带来的各项福利等。其中包括工伤待遇,但应在用人单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一般由单位按月代扣代纳,也可以由公司代扣代缴。对职工养老保险费不缴或者少缴费,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该费用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不纳入税前列支范围。对企业而言,它属于费用性质,需要按照税法进行纳税;但是一些费用如果是有可能列入经营成本的话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中,比如: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等专项资金等等。其用途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①为了给员工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而发生的费用;②企业为了职工支付的各类津贴、补贴、奖金;③用于补助企业困难职工或者是支付给职工家属的各项补贴等项目。

六、社保经费扣除基数。

按照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或标准计入职工工资总额的,在计算职工福利费或职工教育经费时予以扣除。工资总额为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减去缴纳的五险一金后的余额,为工资总额。具体扣除基数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5%~35%确定。但按上述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允许扣除。如:按工资总额的5%为基数,每增加5%计入职工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