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对人员的需求越来越大,而随着人力资源成本的不断攀升,对于有招聘计划和员工管理需求的企业来说,如何降低招聘与管理成本成为了关键。而临时工是企业招聘中常用且重要的一环,因为在劳动力短缺期间可以起到临时性、替代性或者补充性的工作岗位。那么临时工在企业招聘和管理中需要承担什么成本呢?又该如何走账呢?本文就这个问题做了简要介绍。
一、临时工的定义
临时工,又称临时聘用人员,是指在中国境内为单位临时雇用,以维持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非劳动关系。临时工主要包括三类情况:一是用人单位为了实现自身经营目标而临时聘用的劳动者,其用工形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后,双方又约定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履行协议。二是在与用人单位建立长期劳动关系或者事实劳动关系之后临时聘用,如临时雇佣人员等。三是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承包、租赁形式形成合作关系或者以承包方式由其他单位使用本单位职工临时从事某一种生产经营活动。临时工一般是指由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或不能正常用工条件而临时聘请的人员;受雇于本单位;其他不能正常履行劳动义务而与本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临时性、辅助性或者补充性工作岗位。
二、招用的成本
招用人员的费用主要包括企业为招用人员支付的报酬、劳保用品、交通费用、误工费用、差旅费等。这些费用可以直接计入薪资成本或项目成本;也可以通过其他间接费用直接进行税前扣除或不计入成本,具体按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此外,如果企业所招用的员工是合同制员工的话,其招聘成本需要与工资一同计入福利费或加班费中予以扣除,然后计入工资总额;如果是按季度或年度支付给员工的酬劳,则需要计入奖金中进行扣缴,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如果是以基本养老保险福利费或其他福利费支出(含住房公积金)计入企业成本,则需要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如果是按照国家统一或者另行规定扣除了部分,则不能作为工资薪金扣除。另外,如果是员工自愿辞职或者是受到公司违法行为影响,企业也是需要承担一定成本费用的。例如员工辞职期间企业需支付给员工相应经济补偿金;发生工伤时;员工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属于社会保险费个人负担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向其支付有关费用时代为支付。在劳务派遣阶段,可以选择与用工单位签订协议,约定由劳动者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报酬以及因该劳务所获得的利益;但是,如果没有约定的话,按照当地规定执行即可。但是如果企业想使用与被招聘人员不存在劳动关系,则需要承担相应的用工成本。
三、企业需要承担哪些费用?
《劳动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因此,当企业因员工辞职或离职等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时,需要提前与其协商,约定相关加班、休假等事宜。且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保。对于临时工来说,企业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的。同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必须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企业要缴纳哪些费用呢?一般来讲当企业需要招聘人员时必须考虑是否需要使用临时工。通常情况下,用工单位都会选择临时工,而且都是经过考核合格的合法劳工才能成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中的一员。那么,既然要签订劳动合同且为有效合同就需要支付给公司相关费用。
四、企业招聘临时工,应该按照以下流程走账:
1、劳务派遣费用按当月工资总额的1.5%,在会计上核算;2、劳务报酬: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应当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3、经营租赁:与该单位签订以服务期为限的劳动合同,对其中约定了工资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以及不定期轮换制度和劳动保护等义务。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没有约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按照无固定期限计算的工资支付日期确定。上述为对企业的一个人力资源费用支出方面所规定的核算范围和方法。在会计处理上,一般应将此项款项记入人力资源成本或工资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