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成本是公路运输的重要成本之一,由于卡车司机的工作性质和驾驶的特殊性,人力成本是一种十分重要的成本。因此,人力成本非常敏感、而且很难预测。有很多测算方法都比较落后,其中最常见的人力成本测算方法有四个:一是劳动工资法;二是劳动报酬法;三是运费收入法;四是人员平均薪酬法。其中人力工资法是测算出卡车司机每公里能拿到多少运杂费;劳务报酬采用人工平均薪酬法测算每月收入及所用工资标准;劳动力平均薪酬则使用一次用工和一次支付,也就是每月用工和支付工资标准。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卡车司机劳动报酬率较低,且收入水平往往难以与运输实际情况相匹配而经常出现拖欠货款、逃票等现象。
一、劳动工资法
劳动工资法是用来测算卡车司机每公里能拿到多少费用的方法,在实际操作中,卡车司机是有计件工资制进行核算的,不是按照小时计酬,而是按天进行计酬,即按照货物单程计价,以货物计重计价,计件单价计价,计算时不扣运费。实际运单按照实际费用核算,通过计件计价来推算。劳动工资法测算原理:根据上一个年度内实际发生运费计算劳动生产率和人均运输量之和作为最终工资收入。计算公式为:驾驶员每公里收入=月工资+年工时+地区补贴+计件工资总和-加班*小时工资÷21.75*工作天数;单位计件单价=运输费*计件单价*21.75÷12×70%-6×运输系数*劳动生产率*(标准元/公里)适用人群:在企业内从事公路货物运输,按月计发,司机不扣运费,也可以选择按件计酬或者按天计收。
二、劳动报酬法测算公式:
劳动报酬法测算公式为:a.按照运输企业每公里劳动量的千分之三计算卡车司机的平均工资。b.通过计算确定各个阶段卡车司机的劳动报酬,包括各种津贴和补贴,c.由于人力成本与运输的时间或地域关系不大,可以只考虑每公里的劳动工资。也可以考虑卡车司机所在地区平均工资水平。
三、运费收入法:
运用这个方法,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估计,一是从卡车司机购买或支付的费用,二是从卡车司机驾驶的车辆上获得的收入进行估算和分析。通过车辆使用年限、里程数、时间系数等因素影响运费价格。一般情况下,在计算运费收入时,需要考虑卡车司机在一个城市运输一段时间后需要更换一次车辆,并且费用越高,运费收入越高;又或者是在一个城市运输,但是这两个城市之间没有中转车站时,需要用铁路专用线连接起来。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在几个城市之间来回调换车型,利用车辆运价和里程数之间的差异为车辆进行合理载重、空载等计算。例如在城市之间频繁变换目的地时,运费收入可以通过人工计算得到。当然还有一些方法可以代替。但也需要综合考虑成本和费用。这就导致了货运价格是随着运费高低而变化的。对于很多重载卡车司机来说,如果把所有油耗加在一起则可以得到运费收入除以车辆总数则得出每公里运费!
四、人员平均薪酬法
该方法是将公司所有员工每月的工资或绩效奖金按一定比例平均分配给员工,同时计算出员工的实际工资水平,然后乘以员工所用工时数,求得员工平均工资,得出每个员工所占比例,再乘以劳动者的比例,即为员工月工资,其加权平均数为每个员工的应发工资总额。劳动者工资中最高部分才可称为正式员工。劳动力平均薪酬采用一次用工和一次支付,但使用了两种不同的用工形式,即一种是先支付人工工资后按照劳动时间来发薪而不是按月或按天发放现金。另外一种模式则将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或职务看成是为个人提供价值和报酬。这种方式往往要求在员工与企业建立长期劳务关系时应该遵循同样的程序和方法,从而使劳动关系更为稳固和稳定。员工与单位之间建立这种良好劳动关系就不会对单位产生不利影响而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且不会造成成本过高,企业可通过节约成本。因此这种方法很少被使用或在其他地区并无应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