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包工头,都知道在工地上干活挣的钱比我们打工挣的钱多很多。但其实除了工资以外还有一笔不小的成本,那就是劳务费用!现在建筑行业用工形式越来越多,很多企业开始把劳务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如果我们能够管理好自己的劳务队伍,控制好用工成本,让自己少一些用工纠纷就可以了。但劳务关系和劳务工资问题却是长期困扰着建筑企业的一个重要问题。

1、劳务用工方式

劳务用工,主要分为短期劳务用工和长期劳务用工两种方式。短期劳务用工:通常是包工头将自己招聘的工人输送到工地上,由工地直接与工人进行结算。长期劳务用工:一般情况下是包工头和工人自行协商签订劳务合同即可。从劳务形式上看,分为计时或计件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合同两种方式。一般情况下,包工头与工人之间会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务合同。因此可以说劳务用工是一种非常灵活与稳定的用工方式。

2、劳务工资问题

很多建筑企业的劳务人员与企业之间都是口头约定,甚至都没有书面合同。这样一旦发生用工纠纷就很难维权,这是建筑企业所必须承担的风险。劳务人员工资一般在每年项目结算前由施工方与劳务队按比例进行结算,但实际上工人流动性大,农民工和建筑企业在项目部的日常管理上都存在很大的漏洞,所以经常出现用工纠纷。一旦发生用工纠纷,建筑企业不但没有解决好劳务人员工资问题,反而还会造成项目施工工期延长、质量影响以及其他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从一定程度上来说,这就相当于给企业增加了很多新的管理成本。

3、劳务合同管理

在项目中,我们可以经常看到项目管理方与劳务队之间因为劳务合同签订不规范而引发纠纷,也有因为劳资关系处理不好而引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这部分费用在项目成本中占比较大。但是,由于在劳务合同签订上通常都是一个建筑公司和一个劳务队签订的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完全明确,如果劳务队提出了拖欠工资或其他异议,往往双方协商无果而诉诸法律。如果我们在合同上增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合同义务的”和“不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两个条款时,将大大减少双方争议的可能性。而且作为分包企业或劳务队管理人员,在项目上有责任和义务对每一位工人承担劳务合同责任和义务。

4、项目整体管理

在项目管理中,除了组织工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技术交底,还要对工人进行考勤管理,对劳务工人进行考勤情况,对劳务工人的考勤情况进行考核,对不合格的工人要进行处理,对于不合格的工人要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且在项目进行劳动纪律考核时,要有相应的措施。如:建立项目施工现场的考勤记录、建立工程保修制度等。并对农民工进行一些技能培训等。以减少工地上流动施工工人对项目造成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