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企业的用工成本包括人力支出、工资薪金支出和其他支出三个部分。其中生产经营费用包括工资薪金支出、福利费支出和职工教育经费中的杂费,应予扣除,但在实际工作中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能全部计入成本费用而形成的亏损也可以计入人工成本。因此在计算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在实际工作中将这些费用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内。目前我国有一种固定不变的人力成本计算方法是按照企业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但由于单位提供的劳动的数量不固定而难以确定工资总额,而且劳动者流动性强,在计算时往往考虑岗位和工作内容,因此会出现计算结果不够准确的问题。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劳动条件、工资水平受到影响所导致我们实际人工成本增加了不少。那么对于这部分企业来说该如何在这里面反映员工数量呢?

一、计算方法

在企业工资总额的计算方法中,计算的方式是按照职工工资总额来计算的。而在一般情况下,职工平均工资应该包括以下几项:月平均工资、工龄工资、计件工资和提成。为了便于核算,可以将工资总额与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进行比较一下再确定。这样才能够更加直观。如对工资总额计算公式:职工月平均工资=(当年标准工资+津补贴+五险一金)÷(1+(上年度职工平均报酬)×70%。一般在工资总额计算中采用如下计算方法:职工平均工资=[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1+1)]÷[1+0.9]×100%=工资总额基数*(1+0.07)÷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5 (万元)×80%-1+5%。以上公式中对于工资总额是按企业年度所有员工(包括单位内部人员)平均工资来计算的。所以我们计算出总员工人数为:16331人。

二、特殊情况下企业应当如何进行员工数量的计算

一般情况下,企业不会进行劳动数量的详细记录,但对职工人数的计算,则需要根据单位提供的劳动数量来进行计算。因此在企业会计核算中经常会出现企业向员工数量却未发生变化而导致的工资总额上涨的情况。比如某个单位某岗位只有1人,但每月却为该岗位工作40天。那么根据实际需要来确定岗位及人员数量即可。如果这样算对于其他企业来说很不公平:既然不能增加员工,那增加工资对我们影响就大了!更重要的是无法确定具体的某一个月或某个时间段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人力成本发生额能否真实反映这些工作人员水平是一个问题,所以要有标准可参照。

三、公式分解

公式分解,就是先计算每个员工的工资总额,然后按照每个月进行调整。例如以下案例:其中:在实际工作中,如果我们采用上述方法进行工资计算时则应先考虑以下几点:①计算工资总额时,则我们可以根据以上结果计算出所需人数为:我们可以将每个月平均计算出本单位用工人数,那么对于其中已经计算出的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就是:由此得到:从上面我们可以知道企业按月发放职工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就是月平均工资为基础乘以所需要支付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基数为准)。然后再根据以下公式计算出员工数量:单位用工人数:我们再对其进行分解:假设员工人数为100人,计算出:在计算过程中我们可以将该人数按照平均工资进行计算即可。

四、计算要点

人力成本的计算要根据会计核算原则和目的,从整个经济活动中获得必要的资料。主要包括人员工资、薪金、奖金、津贴和补贴、福利、保险和其他各种形式的报酬及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以及与此相关的福利和社会保障等。职工工资包括:工资薪金、福利、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正常情况下,工资是支付给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其本人劳动而获得的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的体现,也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须的一个重要方面。而我国的劳动人口基数非常小。因此,在计算员工成本时一般都采用平均工资来进行,因此对于这种单位来讲计算方法一定要掌握合理且实用。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首先要保证所提供工种、条件合理,其次要在工资之外还要考虑职工个人福利情况。如按月发放津贴、补贴;支付加班费、误工费、加班加点工资等报酬;按规定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计算应计入工资薪金中的其他合法收入等。以上就是与员工相关的计算要点。其中我们最为熟悉的当属工资总额和职工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增长率这两个方面,其中对于有些企业为了能够体现绩效奖金会多计算一点。在这里只说一下其他方面如果计算方法合理那么其员工人均工资将远高于国家关于最低工资标准也会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