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人力成本是指在一定时期内,企业通过直接投资,使生产成本和经营成本相互依存、不断调整、再调整的各种生产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固定人力成本是指企业所发生的用于固定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劳动安全卫生、职工福利等各项费用之间的支出。如果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无关的费用不发生,则不应计入企业固定人力成本。可以按以下方式计算:①间接费用;②固定人力成本支出是根据一定时期的单位员工平均工资或生产经营成本确定、可采用计算出来的:固定人力成本=基本工资×劳动报酬×(员工平均工资-附加条件费用)×工作时间÷劳动强度×60%工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实际工作天数(天)×工作时间(平均每日)×劳动强度×工作时间。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是指企业根据员工工龄、技术等级、学历和岗位等级确定的基本工资的总和,它是决定工龄、职务、级别等人员工资的主要因素;工龄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工作、接受培训、参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享受福利、补贴的历史时期内累计工龄,是决定工龄能否继续沿用、能否参加岗位培训、能否获得津贴补助的重要因素。基本工资一般包括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得知。一般工资总额不包括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奖励津贴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补贴和奖励津贴等在内,企业在实际发放工资时是不包括这些附加条件费用的。关于基本工资的适用范围和计发办法,《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确定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对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包括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项目及补贴)的员工;对按月或按天支付给职工个人劳动报酬(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给职工个人的生活费,应按《企业职工平均生活开支范围规定》中规定的标准计算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国家实行计件工资制度和奖金制度。

2.劳动报酬

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从事固定生产经营所支付的工资。一般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在一个特定的岗位上完成了固定工作量和质量,就会获得较高的报酬,反之则得不到报酬。劳动报酬是一种直接而又重要的财务成本,可以与员工薪酬(或基本工资)一起记入固定人力成本中。因此,它也可以在财务成本中计入收入项目。

3.附加条件费用

附加条件费用,是指为确保实现人工成本管理的目标和要求所需要所支出的其他外部成本。附加条件费用包括:①与生产活动有关的工资、福利费用;②与生产活动有关的技术改造费用;③其他与生产效益直接相关的开支费用等。附加条件费用多发生在产品更新换代和技术更新领域,所以也可以称为新产品或服务费用。对其他符合条件而不属于产品更新换代范围的产品更新换代费用和其他附加条件费用,可以计入固定人员成本科目。此外,企业在为员工提供福利支出中也应计入费用。

4.工作时间(平均每日)、劳动强度、工作时间(平均每日+7天)×60%工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以上4种计算方法,在各企业之间适用不同的计算公式。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企业可选择合适的公式作为一种核算依据。但如果该计算方法不适合当前经济发展需要,就可能导致结果的偏差。例如,为了了解某些生产流程是否完全适应市场经济需求以及是否能持续地进行下去,就应该将“工作时间”、“劳动强度”、“工作时间(平均每日+7天)”等相关数据作为核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