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人力成本比例一般在15%-20%之间,最多不超过30%。如酒店对客房服务员、清洁工、保洁员的成本比例,则要根据酒店的实际经营状况、服务质量和酒店所提供的服务水平等而定,一般控制在20%-25%。

1、客房服务员

客房服务员包括:客房领班、房内服务员(在楼层值班)。每人每天工资80元,包括6个月的工资、奖金,工资收入包括房费及相关费用。工资标准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月平均工资3360元。

2、清洁人员

a、月收入标准:4000元人民币;c、社保标准:最低一级城市每人每月1200元人民币。

3、保洁员

a、在前台及各个部门负责客房卫生清洁,可按工作岗位要求进行打扫,负责清洁设备。b、负责公司办公场所、会议中心、会客厅等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及时处理客人的投诉。c、在酒店设施或区域清扫中,应做到地面清洁,不留卫生死角,不乱倒垃圾。d、负责协助各部门完成办公场所日常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食堂厨师

负责菜肴的加工制作,包括炒菜烹饪及卫生清洁工作;负责菜品原材料的采购;负责客人就餐后的餐具和食品处理。

5、其它辅助人员

酒店其他辅助人员包括:酒保、领班、服务员、厨师等。一般员工人数在50人以下,占总员工的15%左右,20-30人为佳,每名员工每月薪酬约4500元左右;超过30人则不考虑特殊因素。上述人员的用工原则和用工形式都是根据酒店经营管理的需要而制定。如需要一定数量的专职厨房辅助人员则按照当地政府规定招聘为主、市场招聘为辅原则来确定,而其余岗位和工作人数则要根据酒店实际情况安排和具体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工资方案。同时,还要注意根据政府政策和其他有关规定对酒店的辅助人员进行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