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成本核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管理问题,它关系到企业对员工的考核、奖惩、薪酬和福利制度的建立。如何合理、有效、准确地进行人力成本核算呢?首先,你要了解企业的人力成本构成。企业对员工薪酬核算一般分为工资总额加权平均法计算,我们先来看工资总额加权平均法是怎么计算的。
一、编制工资总额
员工在入职时,先要通过对公司进行入职登记。然后再由公司统一根据入职时间(即工作时间)发放工资数额。如果入职员工工作时间为一年(即一个月),则公司为其发放一年(即一个月的工资数额即为年终企业总得实际发放数额。
二、计算基数
工资总额的计算基数,是指企业在每月或每一项收入中所发生的全部成本费用。其计算公式为:收入=成本-费用-税金。
三、调整权重
在计算了一段时间的工资总额后,就需要对权重进行调整了,调整的原则是将权重值最大的一部分作为薪酬分配的基数,所以,你要确定的一个最重要原则就是确保工资总额的绝对公平。如果工资总额的绝对公平得到保证,那么就说明你的薪酬分配还是非常合理的。如果这个企业的绩效考核标准比较高,那么在制定新的薪酬标准时就应该将绩效考核权重从平均薪酬的80%提高到60%左右。如果这个企业没有设立绩效考核权重,那么也不应该对绩效考核比重进行调整。因此,我们应该把企业考核权重设置为:平均薪酬→平均绩效(业绩)→平均绩效(技能)(绩效)。
四、汇总计算工资总额
工资总额计算公式:
五、计算加权平均的原则与计算公式:
a、按照同一档次中,职位高低工资不同;b、同一岗位之间工资不同,一般有以下几种计算方法:a)按相同档次或职位,根据该等级中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或工作量等因素确定工资分配系数;b)将劳动者所提供材料中该职工获得的报酬,按其价值、成本或工资总额在本企业或同行业中分别占最高和最低档次工资计算的分配系数。c)将不同岗位在同一档次中获得的报酬和工作时间等因素纳入工资分配系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