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是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综合所得,对个人负担的三险一金个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等,不包括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收入以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所得税款项;劳务报酬收入,是指个体雇工为提供相应劳务而取得的报酬;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所以,员工的工资都是属于个人所得税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想要申报个税扣除,就要先知道员工所领取工资是否属于人力成本,如是属于人力成本也不能算在员工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中呢?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条:国家实行按工资、薪薪所得征个人所得税的制度。纳税人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额时;按照税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计算缴纳税款的期限或者缴纳税款总额未达到免税标准而减除费用的金额。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予以警告,并处罚款;对扣缴义务人严重违反税收法律规定数额较大且拒不改正的,由税务机关处二万元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劳务报酬和稿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包括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测试工种或者接受劳务提供的专业服务,所得额的所得。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就其创作或发表的作品依法获得的报酬。在现实中,大多数情况下企业不可能将其全部计入员工绩效工资中,员工在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就可以作为人力成本计入。那么要怎样判断“劳务报酬”与“稿酬”呢?首先需要注意是否存在真实劳动关系。因为如果企业和个人没有真实劳动关系,那么员工所获得的劳务报酬是否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并不影响企业对其发放补贴或其他与劳动有关的报酬。
2、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因其偶然的性质获得的所得。其中,偶然所得,具有以下特征:(1)一次所得,多次获得;(2)两次以上所得;(3)单独适用税率或者两次所得税率;(4)无实际经营收入;(5)各项所得均无成本费用扣除。偶然所得税率为20%;“偶然”二字有两种解释:第一种为无实际经营收入但是可以扣除成本费用;第二种为没有实际经营收入但可以扣除一次费用。举个例子: A公司因其生产经营需要从 A公司取得生产经营所得(不含增值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六条:纳税人因其取得的偶然所得,减除成本、费用、损失以及其他扣除后,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计算纳税。该公司从 A公司取得偶然所得计税标准为:800元(含)~1000元(不含)。
3、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左右。级差:根据规定,属于以下级差的是免税或者应减除费用:(1)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时的工资税前扣除额;(2)纳税人本人或者受雇单位雇用的其他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3)纳税人本人无工作较少,无法继续扣缴税款的其他情形期间,由扣缴义务人代为扣缴税款。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减除费用-子女教育)×20%-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数]*20%-速算扣除数.以上计算方法适用不同税率,如下:薪薪金在个税年度终了时,适用20%的超额累进税率(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第三条);无工作期间,没有收入也不用纳税。
4、特殊所得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的奖金、红利收入、稿酬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等,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而是属于特殊所得。纳税人取得的特殊所得,应当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办理汇算清缴。具体申报办法为:注:对工资福利性质的个人所得税缴纳,应当按次计算(一次适用税率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