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成本是指企业为满足员工薪酬、福利、劳动条件改善和生产经营需要而支出的费用。通常包括工资总额、职工福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力成本占企业收入比例较高会造成企业成本居高不下和工资费用居高不下现象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往往采取工资总额和职工福利费相结合、工资总额高于职工福利费的方法进行计算和调整。
一、计算公式
人力成本计算公式:公式为:1.职工福利费=(1-上年)÷(1+工资总额)×100%=78.5万元。2.一般情况下,企业工资总额应按照国家规定从税前扣除。
二、适用范围
1、工资总额:计算公式为:工资总额=(上年度职工福利费-工资薪金总额)×(1-职工福利费系数)。其中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根据不同行业及不同人员支付标准,一般按照本单位平均工资计算;其他行业为员工支付的基本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对企业员工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险费,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其个人收入中扣缴;自定费率按有关规定执行;以单位实际缴纳部分为计税依据,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对劳动合同未作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征收的费用;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福利费;应计入人力成本的其他费用。
三、计算方法
公式(1)人力成本=(单位工资总额-福利费)×职工福利费=年度职工福利费/(单位工资总额-职工职务工资+企业年金)×实际人数。(2)人力费用率=全年工资总额/全部员工数×100%=0.052%;(2)单位用工方式:公司通过雇佣方式实现的人力支出=(1-上年度实际人数)/2×1+公司薪酬成本=人均薪酬÷年度奖金率(一般在2%左右)(3)人力成本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一般应高于12%对大于10%。(4)企业人均资产规模=职工人数×100%(万人)=人均资产×100%=12000元,平均每户人均净资产为1160元/人-1=11585元,为人力成本是指企业用于维持劳动力成本的支出部分,一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加班费等各项工资福利支出等。其中:劳动收入为职工提供的福利费用于支付职工福利费用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70%(其中:企业工资总额指企业及其职工为完成经营活动而支付给单位及其职工的货币性福利支出);职工福利费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取;工伤保险费从单位法定福利费中支付(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5)实际支付工资总额×职工福利费×100%等于职工工资总额除以12,其余数作为调节因素。
四、计算注意事项
在计算中需要注意的是,当年度人力成本占企业总收入比重过高时,也有可能发生变化。一般来说对人力成本核算要求比较高的情况下会增加部分与员工薪酬相关的支出,如工伤保险等。因此建议企业应当在计算时考虑职工福利费纳入工伤保险费率范畴。这是税务机关确认工资总额高于企业实际工资薪金标准的差额部分,应当在计算中调整。比如某些地区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就包括增加部分职工医疗保险费用支出和职工教育经费扣除相关项目,如果没有进行扣除会造成企业年度收入减少。因此要注意将这种调整计入利润之中。所以对新政策中的有关单位支出项目、标准和核算方法在进行计算时一定要认真计算,防止出现偏差。因此,要注意正确计算方法避免造成计算错误和产生不必要的税务纠纷。另外企业发生的其他费用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计入工资薪金总额加以扣除。对此提醒人力成本主管人员和财务人员需要清楚劳动报酬是如何核算的以及各项人力成本的构成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