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薪酬、福利费等都是按税法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但是人力公司如果直接扣钱给员工的工资或者奖金不是按税法规定,而是按照劳务报酬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话,那么这些扣款也会计入成本,所以,企业应该如何做才能把这部分损失转到自己的税前扣除中。公司与个人之间劳动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与管理。所以在实际工作中人力公司作为企业,对于扣除也是需要提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的。按照规定应该扣除的费用金额需要代扣代缴个税。因此很多人对于这种情况比较担心了。其实我们只要按照我们了解的情况来分析一下就可以了。下面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个人所得税法》关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政策规定:个人因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由地方税务局责令限期缴纳并且可以扣除;但是居民个人不需要办理退税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你已经缴纳了个人所得税,那么你个人需要把工资薪金所得都全额扣缴个税即可,所以如果人力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是不会算到成本上去的。
一、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2023年1月1日起,公司员工取得劳务报酬的(即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项下的,按照“四险一金”的标准缴纳个税计算公式为:工资薪金所得=(5000-60000)×20%-“三险一金”=5000元-(5000-3000)×20%(2-3000)×20%-20%(1+20%)=500元-400元=17400元?我们要知道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了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两个办法”:一个是国家制定的年度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以及“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等政策。另一个就是国家统一制定标准,也就是说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劳务报酬所得或者是稿酬所得等都可以适用上述税率;按照规定扣除了五项费用的情况下就已经是要多缴税了啦!但是并不是说每个人都能拿到这么多扣除费用和个税都不会被算到成本上去的!对于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我们只要按照税法规定来计算都可以按照工资薪金来计算缴纳个税的,所以如果人力公司没有代扣代缴税款并没有算到成本上去,那么对于这种情况不应该算成成本哈!如果我们扣了个税了怎么办?在这里教大家一个简单小方法!直接就可以了!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解读!具体如下:个人支付给劳务公司取得劳务报酬收入扣除五险一金等费用后计算纳税所得额为人民币17400元-2000-4000=-500元=11400元(税前扣除-3500-2000)-5000-5000-20000-500-500-2000=14000元(5000-4000)*20%=12000左右因为劳务报酬所得适用10%-35%(20%)税率,所以人力公司要计算个人所得税其实就是根据工资薪金来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人力公司扣除费用也就是工资薪金所得==10000*10%-(1-5000)=22000+1000*10%-2000=10200元(个人所得税=14000-5000-2000=30000)所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十
二、扣缴个人所得税要注意哪些事项?
扣缴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偶然所得,按照每次收入额减除百分之二十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此外企业还要代扣代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按月向员工支付工资和奖金才需要征管,但是在支付给个人的劳务报酬支出时也会计入企业的成本费用中呢?这就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如果员工没有取得劳务报酬等收入却要向单位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话,那就相当于你个人把钱先“给了”或者是“给了”单位。然后你单位再从你公司中拿去扣税款就等于是说你应该把钱算到员工那里去了!那么人力公司应该怎么做才能够达到会计上的规定呢?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一下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从其实际经营所得中预算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下列方式计算缴纳税款:(一)代扣代缴义务人从纳税人扣缴税款之日起,未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或者不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手续的不纳账;(二)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不予代扣或者代缴税款;以及其他不符合缴纳税款条件的行为。因此人力公司在支付员工工资以及福利费用时也是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哦!不过我们一定要知道这些方法对于公司来说影响都是非常小的呢;具体该怎么做呢?我们先来看一下这个问题:如果企业有一笔数额比较大的工资或者是奖金应该如何处理呢?按照规定应该代扣个人所得税么?有哪些费用呢?首先来看看我们下面为大家讲解一下:1、扣个税:对于工资薪金工资、劳务报酬收入或者其他劳务报酬收入、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适用标准以下税率计征个税;其他三项按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附加扣除情形
三、如果人力公司直接给员工发放工资的话,那么这笔费用会计入企业成本吗?
这种情况下,不会的,员工和人力公司之间没有劳动关系。所以不能用这种方式来扣缴个人所得税。对于这种情况,首先是需要明确的是,公司代扣代缴了个税之后,这个钱不会算在企业成本上。因为这部分款项可以用来做公司经营上的投资或者销售款都必须要计入企业成本当中来。其次就是人力公司作为企业招聘、培训等工作人员的成本,因为这些人员的薪水需要进行税务申报扣除。如果人力公司直接向员工发放工资的话,那么这笔扣款也会计入企业成本。因为这部分扣款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要交个人所得税。所以这部分支出无法扣税也不能扣税,这个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但是作为企业来讲,工资薪金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支出项目之一,所以人力公司在发放福利时也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的。而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里面提到了劳务报酬所含的专项附加扣除问题。根据《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62号第六条规定以下所称个人接受劳务支付报酬所得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为:取得劳务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准予扣除额为360元(除)-5000元(不含5000元)×1%=100元。"所以劳务报酬支出应该并入当年度的工资薪金所得,进行计税,而不是扣缴税款;如果人力公司在发放工资和福利就直接扣税的话,那就不会计入企业成本了。但是因为你属于扣缴个税后才会把这部分成本转到你应该缴纳的费用里去的。因此这笔“支出”在这里就是属于员工应发放的薪酬范围内而非扣税收入费用产生了成本费用,因此也算是了。当然了如果对于这种情况人力公司是可以直接扣税给员工薪酬来申报这部分成本支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