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着很多间接费用。其中,“间接费用”是指企业为了完成一定目标而发生的费用支出。如人员工资、材料费、修理费、设备使用费、装修费、管理费用、技术开发费等;此外还包括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等。一般包括技术改造费、产品开发、技术服务等方面的支出。下面以某企业为例进行说明。开发直接费用包括:直接人工成本指为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直接人工成本,包括管理费用、福利费等。

1、开发间接费用人员工资,根据其工资总额的大小分为全额人工成本和部分人工成本。

全额人工成本指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的工资总额,即一个月工资总额;部分人工成本为职工在其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实际取得的平均工资。以实际支付职工的时间作为计发工资和基数计算。职工提供的福利费用是指各种企业为奖励、补偿有关职工而发放的各种形式的费用以及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它属于成本项目,包括工资、奖金等各项费用;如“福利费”就是职工从企业获得的各项待遇中所应支付给个人(包括其父母、子女等)而发生或支出且金额为职工在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按规定计算直接支付给个人的费用。按其性质分为工资薪金收入和其他收入两类。工资指从劳动者那里发放的法定货币资金。其他与支付该货币性福利有关开支(如住房公积金,企业为职工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实际发生时,作为当期的直接人工成本处理:如列入成本核算范围,计入其他收益,并在“研发项目”中扣除;其他不计入或直接计入本期损益。按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规定须纳入资产核算的支出项目和其他各项支出应作为成本核算。

2、根据开发间接费用人员工资的大小分为部分人工成本和全额人工成本。

全额人工成本是通过工资福利费的核算,将其扣除后的余额计入项目内人工费。在项目总的范围内按一定标准分摊。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福利费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995]1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方案》(财税[2000]35号),企业应按照不同程度向研发人员支付各类劳动报酬,应按不同薪酬种类计入当期成本或工资薪金总额的一定比例计入研发间接费用。因此,可将部分人工成本和全额人工成本作为当期发生额分别计入“研究开发费用”项目和“其他”项目。对于部分人工成本,企业将其不属于研究开发直接费用内容而计入了项目外研究开发费用,并计提了相应工资福利成本,应调整直接费用,计入“研发成本”项目,计入“研发费用”科目成本并作处理。但如果直接费用已在项目实施前列支则不需要计入销售费用或销售费,可以直接记入开发间接费用;但如果直接费用中有与销售相关部分应在相关项目中直接进行核算。

3、根据开发间接费用人员工资的大小分为直接人工成本和劳务成本。

劳务成本可分为劳务费用和营业外支出两部分。是指与开发间接费用直接相关的个人劳务支出。计算方法为:对于从事直接劳务活动人员发生的支出,应按以下方法进行核算:按规定参加社保(不包括工伤保险),实行社会保险补贴,符合劳动合同条件者,由公司按月支付工资,并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员工福利待遇,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如:按国家规定每月可从福利基金中列支。"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每月可领取基本养老金。另外,如果是由公司提供劳务,那么劳务成本扣除比例按相关规定执行。若没有,则可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相应月份确认。如生产人员月平均工资,应在[100-(50)9-10]%之间,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根据开发间接费用人员工资的大小分低、中、高三档工资等级。

以企业实际工资水平为基数,每增加一个档次,根据每档工资等级的薪酬确定标准为:a.对高档工资的增加,应按其占全部工人总数的比例分摊至每一档个人工资上,以增强高档收入对低档人员的吸引力,提高其工作积极性。b.根据实际工作水平,在中档以下,按低档人员计算。工资级别越高,人员费用支出越多,反之,则越少,即应适当降低低档人员工资标准。如,对某技术工人每月按1000元计发,如果增加100元,则按100元计算,增加100元,即100×200=1200元,则100×20%=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