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成本在企业生产经营中一直是一个重要的成本,人力成本的计算包括了用工成本、工资开支、福利补助、退休人员、退职职工等费用。不同行业人工成本的核算有其特殊性,不能仅从产品质量角度出发做对比,而应该以行业来做分析。比如某企业从事销售时,根据销售计划安排人员工作,如生产部门人员按月度分配任务完成量为100人时,该年度要确保90人完成,若在执行完生产任务时只有10人完成,则会造成销售收入减去生产成本7500元。但在一些非生产企业则是按照季度来计算人力成本的。同样因为企业文化不同,会造成会计核算上差异化对待就不能相互进行比较了。

一、用工成本

从企业成本中分析,员工工资、社会保险、福利等各项费用是固定的,不能随意变动。但是,企业在编制工资表时需要对这些费用进行调整,比如购买社会保险、福利等,这些费用就需要进行成本核算。为了计算更精确,用工成本通常按照一个季度或半年来进行计算。因此为了准确统计、反映工资成本的变化情况,有必要将所有项目重新进行核算。另外,随着管理体制和经济形势的变化,企业需要逐步建立内部市场化机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等。其中,内部市场化机制有:提高工资系数,提高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薪酬标准;完善考核制度;建立奖金制度等。

二、工资开支

一般指销售工资。一般企业通过计算员工收入中的实际薪金支出、工资总额、薪金津贴、劳动保护用品等科目来核算企业的人力成本。其中工资总额一般是由生产成本和销售业务完成情况所决定,而奖金、津贴等则是由企业根据员工收入情况所决定。对于正常经营的规模较大、管理比较完善的企业来说通常会把奖金、津贴、加班补贴等作为工资支出计算方式。对于不能正常经营(如不能保证正常经营但需要增加人员或增加办公设备成本或者生产经营困难而无法正常运转的)则需要扣除这部分费用中实际薪金支出。

三、福利补助

福利补助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1)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对因公出差人员的津贴、补贴、补助;(2)由职工个人支付的节日及休息日补贴;(3)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4)为职工提供的补充医疗、补充养老保险;(5)为职工提供的补充住房公积金;(6)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7)其他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特殊政策规定。福利补助金额确定方法:福利补助按每月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确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关于发布〈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1989〕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一般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3〕87号)(以下简称“87号文”)所指工资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支付给职工或为其办理离退休手续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已发工资报酬)及个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福利补助金额可根据该企业具体情况确定。如在日常管理过程中为职工发放的生活补贴、探亲假补助费、困难职工救助金等都可以作为人工成本进行核算。如果福利补助数额过大也可以申请调增相关费用。

四、退职职工

退职职工按照社保缴纳年限,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在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对于已办理退休手续且继续在工作岗位上履行职责的人员,企业应视同为企业缴纳社会保险,不再计提社会保险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9号),企业退、下岗的职工,可以继续享受本政策规定养老保险待遇且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于已办理了退职手续的人员,不需要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退职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企业应当及时发放其退休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算退职职工其他福利费用。